【招标公告】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保山市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院拟采购一批项目,需求如下:
一、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预算金额:***元。
(四)资金来源:重大公卫项目资金。
(五)具体要求
医用冷藏箱及医用低温保存箱,用于保存检验试剂及检验样本。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容积规格
预算单价
1
医用冷藏箱(2-8℃)
台
1
700-900L
13000元
2
医用冷藏箱(2-8℃)
台
1
700-900L
13000元
3
医用低温保存箱(-20℃)
台
1
500-700L
28000元
详细技术参数请参考附件2,报价文件中需附上实物参考照片。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具有良好信誉(报价项目在规定经营范围内);
7.投标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所供服务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8.提供服务承诺书;
9.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项目负责人:资产管理科韩老师18087596896。
(七)商务服务
1.预算价格包括:装备(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税金和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
2.服务地点: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院内使用部门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装备(货物)安装、培训、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协商,按医院财务规定审批后付款。
4.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公示期结束日。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与我院采购科联系,议价时间为公示期结束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申报资料的递交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10:00,供应商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梨花路43号(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行政综合楼5楼行政会议室)。
1.3联系方式: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科 ***:***。
1.4.项目联系人: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资产管理科韩老师18087596896。
2.医用冷藏箱的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填写盖章后询价通知书(见附件)、技术规格及售后服务偏离表(见附件)、供应商资质文件、拟供产品技术资料彩图等。
3.投标文件递交至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科办公室(保山市隆阳区梨花路43号,行政综合楼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本次公开询价和议价不接受寄送、传真、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参与报名和递交参选文件。
4.议价要求:
4.1议价时,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议价结果。
5.议价规则:
5.1各潜在议价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5.2议价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5.3本次以院内公开议价方式进行,在议价申请人资质审查合格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议价申请人。
5.4院内议价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议价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5.5议价结果在“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微信订阅号”发布,最终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电子版响应文件相同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三、其他
本次采购及结果均在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院内公示栏公示,我院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联系人: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科***
电话:***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梨花路43号
附件:
1.【腾讯文档】附件1询价申请书https://docs.qq.com/doc/DWnN4U0xuRHBZT3NB(复制链接即可下载)
2.议价材料【腾讯文档】附件2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议价通知书
https://docs.qq.com/doc/DWndWR3ZuYXdJVUFh(复制链接即可下载)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1月21日
一、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预算金额:***元。
(四)资金来源:重大公卫项目资金。
(五)具体要求
医用冷藏箱及医用低温保存箱,用于保存检验试剂及检验样本。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容积规格
预算单价
1
医用冷藏箱(2-8℃)
台
1
700-900L
13000元
2
医用冷藏箱(2-8℃)
台
1
700-900L
13000元
3
医用低温保存箱(-20℃)
台
1
500-700L
28000元
详细技术参数请参考附件2,报价文件中需附上实物参考照片。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具有良好信誉(报价项目在规定经营范围内);
7.投标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所供服务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8.提供服务承诺书;
9.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项目负责人:资产管理科韩老师18087596896。
(七)商务服务
1.预算价格包括:装备(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税金和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
2.服务地点: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院内使用部门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装备(货物)安装、培训、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协商,按医院财务规定审批后付款。
4.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公示期结束日。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与我院采购科联系,议价时间为公示期结束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申报资料的递交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10:00,供应商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梨花路43号(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行政综合楼5楼行政会议室)。
1.3联系方式: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科 ***:***。
1.4.项目联系人: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资产管理科韩老师18087596896。
2.医用冷藏箱的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填写盖章后询价通知书(见附件)、技术规格及售后服务偏离表(见附件)、供应商资质文件、拟供产品技术资料彩图等。
3.投标文件递交至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科办公室(保山市隆阳区梨花路43号,行政综合楼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本次公开询价和议价不接受寄送、传真、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参与报名和递交参选文件。
4.议价要求:
4.1议价时,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议价结果。
5.议价规则:
5.1各潜在议价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5.2议价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5.3本次以院内公开议价方式进行,在议价申请人资质审查合格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议价申请人。
5.4院内议价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议价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5.5议价结果在“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微信订阅号”发布,最终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电子版响应文件相同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三、其他
本次采购及结果均在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院内公示栏公示,我院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联系人: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科***
电话:***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梨花路43号
附件:
1.【腾讯文档】附件1询价申请书https://docs.qq.com/doc/DWnN4U0xuRHBZT3NB(复制链接即可下载)
2.议价材料【腾讯文档】附件2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议价通知书
https://docs.qq.com/doc/DWndWR3ZuYXdJVUFh(复制链接即可下载)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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