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元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及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1-20

【招标公告】元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及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元阳县财政局(元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元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及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元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及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元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及专项审计服务项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ynzbw.com) 或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3GX1025001441 项目名称:元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及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9.00万元 最高限价:59.00万元 采购需求: 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开展三项工作: (1)对元阳县县属国有企业共计30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审计;核实被审计单位各类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厘清资产权属,排查资产 账实不符、闲置浪费、毁损流失等问题,为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 (2)对上述30家企业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经营管理合规性进行审查;核查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 管规范、业主单位管理制度及相关合同协议约定,识别合规风险点,督促规范运营。 (3)对2022年12月至2025年9月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分析被审计单位审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收支合理性、预算执行情况及运营效益,找 出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优化提升建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 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提供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需提供总公司或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承诺由总公司或总所承担民事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接 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响应处理)参与本项目投标。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 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则提供以下2)。 1)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4.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5.提供社保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磋商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 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9.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且,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ynzbw.com)或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或电子邮件获 取: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打款凭证,发送邮件979564882@qq.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 (若有),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方式:供应商应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纸质竞争 性磋商文件(含word版)及其它资料。 售价(元):400元/份,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 开户账号:010000048085;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红河大道天佑瓒明小区内7栋6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红河大道天佑瓒明小区内7栋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女服务期限:审计协议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现场审计并提交工作成果,具体时间节点可协商确定。 (2)女服务地点: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7号。 (3)服务标准:审计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保证程序合 规、证据可靠、结论公正;审计报告需如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合规及经营情况,不隐瞒问题、不虚构结果。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元阳县财政局(元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97956488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罗渊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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