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025-18
项目名称: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9.0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及规格
计量单位
综合单价(元/吨)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复合肥料
硫酸钾型复合肥,总养分≥45%,N≥15%,P≥15%,K≧15%,规格40㎏/袋。
吨
3300.00
88
***.00
注:结算时按照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中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采购单位不接受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及预算综合单价的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投标人财务状况表,须附近三年即2022年至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须含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复印件等。】或近三年财务报表(2022年至2024年度)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注:新成立的单位提交单位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即可,2024年07月01日后新成立的单位不需要提交。】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须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须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本项目为工业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肥料登记证(或相关证明资料);若为经销商投标则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
方式: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如投标单位选择参加多个包的投标采购活动,则招标文件成本费不重复收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2)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售价:¥6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货地点:永平县厂街乡农综中心1340袋,田新村400袋,阿海寨村260袋,博南农综中心200袋。
2.产品质量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质量合格。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厂家正品,且必须提供该批次产品合格证书及由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该批次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全新正品;包装无任何破损等。
(4)外观均匀,颗粒状,无结晶体,吸湿性小,不易结块,物理性能良好,无机械杂质。
(5)产品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物或添加成分。
3.包装运输要求:
(1)用覆膜编织袋或塑料编织袋衬聚乙烯内袋包装,每袋净含量为40kg,产品包装规格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按双方合同规定执行。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通用名称、商标、包装规格、净含量、主要原料名称、总养分含量及单一养分含量、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批号或生产日期、肥料登记证号、执行标准号等,建议标注二维码,其余按GB 18382-2021执行。
(2)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所有货物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办理货款结算手续;采取先供货,再开票,财政挂账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项目概况
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025-18
项目名称: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9.0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及规格
计量单位
综合单价(元/吨)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复合肥料
硫酸钾型复合肥,总养分≥45%,N≥15%,P≥15%,K≧15%,规格40㎏/袋。
吨
3300.00
88
***.00
注:结算时按照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中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采购单位不接受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及预算综合单价的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投标人财务状况表,须附近三年即2022年至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须含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复印件等。】或近三年财务报表(2022年至2024年度)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注:新成立的单位提交单位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即可,2024年07月01日后新成立的单位不需要提交。】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须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须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本项目为工业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肥料登记证(或相关证明资料);若为经销商投标则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
方式: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如投标单位选择参加多个包的投标采购活动,则招标文件成本费不重复收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2)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售价:¥6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货地点:永平县厂街乡农综中心1340袋,田新村400袋,阿海寨村260袋,博南农综中心200袋。
2.产品质量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质量合格。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厂家正品,且必须提供该批次产品合格证书及由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该批次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全新正品;包装无任何破损等。
(4)外观均匀,颗粒状,无结晶体,吸湿性小,不易结块,物理性能良好,无机械杂质。
(5)产品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物或添加成分。
3.包装运输要求:
(1)用覆膜编织袋或塑料编织袋衬聚乙烯内袋包装,每袋净含量为40kg,产品包装规格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按双方合同规定执行。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通用名称、商标、包装规格、净含量、主要原料名称、总养分含量及单一养分含量、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批号或生产日期、肥料登记证号、执行标准号等,建议标注二维码,其余按GB 18382-2021执行。
(2)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所有货物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办理货款结算手续;采取先供货,再开票,财政挂账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