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理市银桥镇鹤阳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用地招租项目(头铺农贸市场二楼)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1-17
【招标公告】大理市银桥镇鹤阳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用地招租项目(头铺农贸市场二楼)招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大理市银桥镇鹤阳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理市银桥镇鹤阳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用地招租项昼洪黼穴贸市场二楼)招租公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理市银桥镇鹤阳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用地
招租项昼洪黼穴贸市场二楼)招租公告
项自 NQT2025-1108
现对大理市银桥镇鹨阳村民 员会般汾 济合作社集体用地进行公开招租。云南秋田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篷市银桥镇鹤阳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本次招租,现
将招租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租场地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大理市银桥镇。
2.招租情况:
1、招租标的1:头铺农贸市场二楼A区1号商铺,30平方米(配套A区2号就餐区119
平方米)。
2、招租标的2:头铺农贸市场二楼B区1号、2号商铺,43.5平方米(配套B区3号就
餐区147.5平方米)。
3、招租标的3:头铺农贸市场二楼C区1号、2号商铺,45.5平方米(配套C区3号就
餐区214.5平方米)。
4、招租标的4:头铺农贸市场二楼D区1号、2号商铺,43.5平方米(配套D区2号就
餐区147.5平方米)。
5、招租标的5:头铺农贸市场二楼E区1号商铺,30平方米(配套E区2号就餐区119
平方米)。
注:每个标的均分开竞租,竟租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任意标的进行报名。
3.场地使用用途: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
经营;严格遵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对洱海保护的相关规定,不
得开展洱海保护所禁止的经营活动;严格遵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
等对苍山保护的相关规定,不得开展苍山保护所禁止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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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租期限:3年
5.租金底价:
标的1:租期3年,租金底价27000元/年,租金三年一次性付清。加价一次1000.00元。
标的2:租期3年,租金底价 39150元/年,租金三年一次性付清。加价一次1000.00元。
标的3:租期3年,租金底价 40950元/年,租金三年一次性付清。加价一次1000.00元。
标的4:租期3年,租金底价39150元/年,租金三年一次性付清。加价一次1000.00元。
标的5:租期3年,租金底价27000元/年,租金三年一次性付清。加价一次1000.00元。
成交人在进行合同谈判及签署合同前需向招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0元。
6.承租要求:
(1)承租原则为先付租金后使用,成交的承租人应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2)承租期间,不得损坏原有的基础设施,如有损坏需原样修复。承租人开展经营活动
所需的审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开展经营活动的安全由承租人
自行负责。
(3)承租期间,承租人必须服从招租人管理,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保证承租
资产的完好;承租期内,如因政策原因对承租标的另有安排时,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租
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如有投入部分,则投入部分归出租方所有
或由承租人自行拆除。
(4)承租期间,如需对承租场地现有基础设施拆除、安置等时,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二、竞租对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竞租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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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3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2)报名地点:大理市银桥镇头铺农贸市场,报名时竞租人需缴纳报名费(200.00元/
标的)。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竞标人为自然人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竞标人为法人、
其他组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到
场的无需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递交的,招租人有权拒绝。
四、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下午17:30
时止。
五、竞租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09:30时。
竞租人若为自然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竞价会议;
竞租人若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到场的无需提供);4、参会人员
的身份证。未携带相关资料的或逾期参加竞价会议的,不得参与竞价会议。
六、竞租地点:大理市银桥镇人民政府大会议室
七、竞价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可多次报价。每次竞标报价在上一轮报价基础上加价¥1000.00元/年。
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
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
确定竞得人。
八、竞租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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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现金缴纳,现场递交。
保证金的保存形式:统一用信封密封包装,并在封面写明竞租人名称。
保证金的退还:竞得标的者的保证金,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或转为押金;其余竞租人的保证金,在会议结束后退还。
九、竞得标的者须当场与招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十、本次的招租代理费:5000.00元,由招租人在竞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
机构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大理市银桥镇鹤阳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大理市银桥镇鹤阳村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
联系人:杜燕芬 常莎 杨丽
电话:18787237924 0872-2255228
202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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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竞租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竞租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租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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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竞租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
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的竞租,以本单位名义竞
租。代理人在本项目竞租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
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竞租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
职 务 :
身 份 证 号 码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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