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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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云南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及评标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S202509080658)的评标工作已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云南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8.92分
不含税单价:2800.00元/人/月
含税单价:2968.00元/人/月
税率备注:6%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函的接收单位: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国安,联系电话:***,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4 层)。
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投标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函未按要求签署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标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515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4 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3139566
日期:202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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