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鲁奎山光伏项目电缆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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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新平鲁奎山光伏项目110kV交流电缆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采购单位:
招标顶目编号:
竞价采购公告
因[PC-0104-25J6-FG0422]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新平鲁奎山光伏项目110kV交流电缆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批量采购,请于2025年 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17:00前完成报名,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15: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注:以上数量仅为参考数量,竞价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供货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在合同供应期间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二轮报价方式,竞价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110kV交流电缆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杂(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供应商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采购人对材料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合格,供应商须无偿提供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本次材料采购为固定单价模式,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相关资料若核实有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已发布中标通知书的,撤销中标资格。
2、交货期:2025年11月20日前分批完成全部交货。
3、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新平鲁奎山光伏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物资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4、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四、技术规范
5、验收方式及标准:材料到场验收,现场按实测长度验收结算。
6、响应文件须提交一份扫描件和一份电子版报价表。
7、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无限制,响应供应商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报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5: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8、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逆向竞拍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5年10月23日15:00(或最终延长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邀请函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9、付款方式:
9.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9.2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以电汇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与成交人全称相同的银行帐号。
9.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供应链融资
9.4开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5付款比例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采购人支付前,供应商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
8.2合同价格的支付
到货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到货合同货物金额的80%作为到货款:
(1)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单;
(2)供应商签发的合同货物的质量证书;
(3)供应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竣工验收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验收合同货物金额的17%作为验收款:
(1)自项目全容量发电并取得业主签发的竣工报告;
(2)供应商开具与竣工验收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开具与竣工验收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届满且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款:
(1)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发的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单;
(2)供应商开具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开具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时间从全容量发电并取得业主签发的竣工报告之日计算;
10、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运输途中禁止向外抛烟头、明火等,若因供应商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11、供应商供货产品交至指定地点,同时随车提供交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材质证书及相关资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供应商须无偿进行补充。
12、供应商需指定专人随时与采购人各施工项目沟通,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满足施工工程的各项指标。
三、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注: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四、技术规范
详见附件:鲁奎山光伏项目110kV交流电缆技术规范书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中产风尚中心349号8栋1203室
邮 编:650225
联系人:***
电 话:***
项目名称:第三分局鲁奎山光伏项目部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
项目联系人:陶 茹
电 话:15939720665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2025-10-16
招标顶目编号:
竞价采购公告
因[PC-0104-25J6-FG0422]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新平鲁奎山光伏项目110kV交流电缆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批量采购,请于2025年 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17:00前完成报名,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15: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110kV交流电缆 | ZRA-YJLW03-Z-64/110 1×800 | m | 1600 | |
注:以上数量仅为参考数量,竞价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供货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在合同供应期间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二轮报价方式,竞价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110kV交流电缆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杂(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供应商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采购人对材料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合格,供应商须无偿提供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本次材料采购为固定单价模式,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相关资料若核实有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已发布中标通知书的,撤销中标资格。
2、交货期:2025年11月20日前分批完成全部交货。
3、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新平鲁奎山光伏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物资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4、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四、技术规范
5、验收方式及标准:材料到场验收,现场按实测长度验收结算。
6、响应文件须提交一份扫描件和一份电子版报价表。
7、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无限制,响应供应商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报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5: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8、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逆向竞拍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5年10月23日15:00(或最终延长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邀请函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9、付款方式:
9.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9.2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以电汇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与成交人全称相同的银行帐号。
9.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供应链融资
9.4开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5付款比例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采购人支付前,供应商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
8.2合同价格的支付
到货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到货合同货物金额的80%作为到货款:
(1)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单;
(2)供应商签发的合同货物的质量证书;
(3)供应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竣工验收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验收合同货物金额的17%作为验收款:
(1)自项目全容量发电并取得业主签发的竣工报告;
(2)供应商开具与竣工验收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开具与竣工验收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届满且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款:
(1)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发的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单;
(2)供应商开具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开具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时间从全容量发电并取得业主签发的竣工报告之日计算;
10、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运输途中禁止向外抛烟头、明火等,若因供应商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11、供应商供货产品交至指定地点,同时随车提供交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材质证书及相关资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供应商须无偿进行补充。
12、供应商需指定专人随时与采购人各施工项目沟通,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满足施工工程的各项指标。
三、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 | 单价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110kV交流电缆 | ZRA-YJLW03-Z-64/110 1×800 | 1600 | | | |
| 合计 | 1600 | | | 金额填入投标函中(含税) | ||
| 税率: | | | | | ||
| 税额: | | | | |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 | 出厂单价 | 运费 | 综合单价 | 总价(元) | 品牌 |
| 1 | 110kV交流电缆 | ZRA-YJLW03-Z-64/110 1×800 | 1600 | | | | | |
| 合计 | 1600 | | | | | | ||
注: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四、技术规范
详见附件:鲁奎山光伏项目110kV交流电缆技术规范书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中产风尚中心349号8栋1203室
邮 编:650225
联系人:***
电 话:***
项目名称:第三分局鲁奎山光伏项目部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
项目联系人:陶 茹
电 话:15939720665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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