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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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NPSZB-2025-20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17.0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
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谈判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
的各项规定①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
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谈判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
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资格审查小组。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谈判申请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承诺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3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1)现场获取:需提供的资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单位负责人)、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无授权可不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邮箱获取:需提供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负
责人)、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无授权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556386340@qq.com, 邮件须备注:公司全称+项目
名称+标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成功后请在工作时间段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确认。
(联系人王丽丽、赵丽娜、孙浩 联系电话18287814350、18487351310、18164697168、0878-
301603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谈判申请人应在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并于2025年10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PSZB-2025-200
项目名称: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00元(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采购需求为满足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需要,需采购1批专业设备,主
要包括通过式X光安检机、AI智能安检门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签订之日起3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供应商可提供更快的供货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谈判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
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谈判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
的各项规定①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
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谈判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
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资格审查小组。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谈判申请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承诺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
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孙家屯小区4幢177号3
楼)。
3.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1)现场获取需提供的资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负责人)②企业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无授权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邮箱获取需提供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负责人)、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无授权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
至邮箱:3556386340@qq.com, 邮件须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标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
式),发送成功后请在工作时间段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确认。(联系人:王丽丽、赵丽娜、
孙浩 联系电话:18287814350、18487351310、18164697168、0878-3016036)
4.售价:0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是,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2.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是否需要二次报价: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46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孙家屯小区4幢177号3楼
联系方式:0878-3016036
3、项目联系人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楚雄市茶花大道467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孙家屯小区4幢177号3楼
联系人: 赵金林
电 话: 1818747201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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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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