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省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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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昆明市 采购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云南省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云南省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9<招项>20251846-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政府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5最高限价:1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证照(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或其他组织证照)【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投标。如分支机构 投标的,须有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若企业成立不 足一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 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在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 询结果为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审时小型、微型企 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 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人员:至少配备3名专业技术人员,为保障服务稳定性,团队成员须为本单位 在职员工;供应商可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外聘专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17日17时00分获取方 式:详见下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 栋26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 栋26楼)会议室 七、其他 云南省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 概况 云南省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 明市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栋26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 况 1.1项目编号:09<招项>20251846-01 1.2项目名称:云南省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1.4预算金额:18万元。 1.5最高限价:18万元 1.6采购需求: (1)开展互联网舆情监测服务,搜罗全网涉及云南省房地产行业的互联网讯息,建立涉及 云南省房地产行业舆情的关键目的词库,分类别、分模块进行实时监测与预警,对发现的负 面房地产舆情、对虚假信息、片面解读、歪曲解读、贩卖焦虑等类型信息进行监测,并及时 推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予以处理。配合做好宣传房地产领域好的经验做法,营造促进房地产 止跌回稳良好舆论氛围,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2)收集和整理2025年各地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密切关注省外城市近 期出台的房地产领域政策措施及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后及时推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做好房地产领域正面宣传引导工作。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省内房地产政策的宣 传和解读。 1.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1.8招标范围:详见1.6采购需求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两家为上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供应 商身份投标,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 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 带责任。 (4)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供应 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证照(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或其他组织证照)【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投标。如分支机构 投标的,须有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若企业成立不 足一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在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 询结果为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审时小型、微型企 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 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人员:至少配备3名专业技术人员,为保障服务稳定性,团队成员须为本单位 在职员工;供应商可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外聘专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栋26 楼) 3.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期内的证照(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或其他组织证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单位、联合 体单位须同时提供该证照)、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复印件、分公司报名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总公 司授权书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可以现场报 名或邮寄报名,现场报名如上,邮寄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步骤1、汇款至: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严家地支行账 号:2502 0114 0902 4539 396 汇款备注:09<招项> 20251846-01舆情监测,专票/普票汇款后(只接受公对公),将汇款 截图及以上报名资料扫描后发至837656695@qq.com 即可获 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表及电子发票。 步骤2、邮寄报名资料:打印填写报名表,同以上报名资料邮寄至:妙秋烨15911510863云 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二栋26楼,请发顺丰,拒绝到付、拒绝同 城跑腿。 3.4售价:每份售价600.00元(现场报名的可支付现金或扫码支付,扫码支付的请务必备注 公司名称),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栋26 楼)会议室。并于开标当日在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终报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栋26楼)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 宜 7.1开标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纸质开标 7.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提供投标保证金诚信承诺书即可。 7.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信息为准,其他网站转载后与云南省政府采购 网发布信息不一致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云南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昆明市红 塔东路3号联系人: *** 联系电话:***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人: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地址:云南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2栋26楼 联系人:***(15911510863)联系电话: *** 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师忠波、妙 工(15911510863)联系电话:0871- 64198558/64198699-624 8.4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2栋26楼 联系人: ***(15911510863) 电 话: 0871-64198558-624 电子邮件: \?沃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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