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致老年朋友的一封信:关于“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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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人寿兰坪公司 | 项目名称 | 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尊敬的老朋友:
您好!
为切实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有效减轻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负担,为全县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提供风险保障,现将“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保方案一
1.保险对象: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年龄以公安部门制发的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出生日期为准。
2.保障期限:一年,按投保之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3.保障责任:
(1)投保方案:每人每份标准保费30元。
(2)保险保障:意外伤害身故金/意外伤害伤残金12000元 /人,意外住院医疗1000元/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人/天,年度累计180天为限。本保险保障责任中不承担因意外伤害诱发的老年性疾病、慢性病责任。
二、承保方案二
1.保险对象:年满60周岁(含)-79周岁(含)的老年人。
2.保障期限:一年。保险公司办理承保手续、收取保险费、 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后可继 续投保。
3.保障责任:
(1)投保方案:每人每份标准保费60元。
(2)保险保障:意外伤害身故金/意外伤害伤残金20000元/人,意外住院医疗2000元/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人/天, 年度累计180天为限。本保险保障责任中不承担因意外伤害诱发的老年性疾病、慢性病责任。
三、投保方式和筹资途径
1.年满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的保险费由州老龄办出资投保,每人一份,保险费标准为30元(每份政府承担24元,保险公司优惠6元),由州老龄办与中国人寿怒江分公司签订保障协议,并根据协议向中国人寿怒江分公司统一支付保险缴费资金。被保险人员名单以怒江州老龄办提供的80岁(含)以上享受高龄补贴人员名单为基准数据,若后期出现符合保险政策的漏保人员,则按照已投保对象享受同等保险待遇,补办相关投保手续。
2.年满60周岁(含)至79周岁(含)的老年人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每份保险费60元,由保险公司向个人直接收取保险费,办理承保手续。鼓励各地宣传动员辖区内年满60周岁(含)至79周岁(含)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出资可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购买,如机关、企事 业单位、老年协会、社区、村委会等。
3.投保地址及联系人:(1)办公地点:兰坪县人民路2号中国人寿兰坪公司。(2)联系人及电话:和丽萍,13988636060;符泳群(柜面),0886-3213952。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这项政策凝聚了党和政府对老年朋友的深切关爱,旨在为您的幸福晚年筑牢“保障网”,让您安心享受晚年生活。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咨询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承保保险公司。祝您健康长寿,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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