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9-23
【招标结果】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勐海县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MZB-2025-09-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0万元,招标人为勐海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勐海
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勐海县勐海镇双塔国际F3-
5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
2024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若
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或有效的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
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及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
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3个月的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
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
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审
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3日08时00分到2025年09月2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
间: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
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勐海县勐海镇双塔国际
五楼F3-51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勐海县勐海镇双塔国际
五楼F3-513)
七、其他
服务要求: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为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
系统分为移动护理系统、护理管理系统两大模块。
①提供7*24小时服务,接到院方上报故障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保障系统正常
运转;
②协助医院完成相关政策文件内容提取或改造(非深度整改系统类);
③协助医院处理科室日常办公发生的系统性问题;
④提供至少每年两次的系统培训;
⑤每年提供政策性改造项2次;
⑥每年提供当年度维护服务记录日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勐海县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勐海县人民医院
地 址:勐海县勐海镇象山路11号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勐海县勐海镇双塔国际五楼F3-513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囗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MZB-2025-09-04
采购人:勐海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年 09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
3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41
第五章服务需求 49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0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勐海县
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勐海县勐海镇双塔国际F3-
5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MZB-2025-09-04
2.项目名称: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4.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
采购人要求。
6.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
采购人要求。
7.服务要求: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为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开发,系统分为移动护理系统、护理管理系统两大模块。
①提供7*24小时服务,接到院方上报故障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保
障系统正常运转;
②协助医院完成相关政策文件内容提取或改造(非深度整改系统类)
;
③协助医院处理科室日常办公发生的系统性问题;
④提供至少每年两次的系统培训;
⑤每年提供政策性改造项2次;
⑥每年提供当年度维护服务记录日志。
8.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结束,具体时间
安排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9.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包。
1
10.本项目丕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
2024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
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或有效的情况说
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
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
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及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
间 2024年 1月 至 今 任 意 连 续
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的良好
记录的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3个月的的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
.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
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
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2
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
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开标时由采购
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审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
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
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
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
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
间: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勐海县勐海镇双
塔国际五楼F3-513)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方
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
下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
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3
4.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1-
4项要求完成竟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
;
2.地点: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勐海县勐海镇双塔国
际五楼F3-513)。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b
ulletinList?keyWords=%E5%8B‰90%E6%B5%B7%E5%8E%BF),采购人与采购
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
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的规定执行。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4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曰09时0
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勐海
县勐海镇双塔国际五楼F3-513)。
4.3开标地点: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勐海县勐海镇
双塔国际五楼F3-513)。
4.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勐海县人民医院
地 址:勐海县勐海镇象山路11号
邮 编:666200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勐海县勐海镇双塔国际五楼F3-513
邮 编:666200
联系人:***
电 话:15393818333
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 条款名称 号 | 编列内容 |
| 1. 1. 2 采购人 | 名 称:勐海县人民医院 地 址:勐海县勐海镇象山路11号 邮 编:666200 联系人:*** 电 话:*** |
| 1. 1.3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勐海县勐海镇双塔国际五楼F3-513 邮 编:666200 联 系人:*** 电话:15393818333 |
| 1. 1. 4 项目编号 | HMZB-2025-09-04 |
| 1. 1. 5 项目名称 | 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
| 1. 1. 6 项目预算 | ***.00元(大写:参拾万元整) |
| 1. 1. 7 采购方式 | 竞争性商 |
| 1. 1.8 资金来源 | 医院自筹 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为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 |
| 1. 1. 9 | 公司开发 ,系统分为移动护理系统、护理管理系统两大模块。 ①提供7*24小时服务,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②协助医院完成相关政策文件内容提取或改造(非深度 服务需求 整改系统类); ③协助医院处理科室日常办公发生的系统性问题; ④提供至少每年两次的系统培训; ③每年提供政策性改造项2次; ③每年提供当年度维护服务记录日志。 |
| 1. 1. 1 合同履行期限 0 (服务限) 本项目(是/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结束,具体时间 安排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
| 1. 1. 1 否)接受联合 1 体投标 | 否 |
| 1. 1. 1 服务地点 2 | 勐海县人民医院 |
6
| 编列内容 |
|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 购人要求。 |
| 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
| 应 划 行 | 未列明服务业 |
| ); 提供书面声明;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 2024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 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或有效的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 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及提供参加采 |
7
| 条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 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具有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 未满3个月的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 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开标时由采购代 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审查。 |
| 1.3 | 信用信息查询 1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的具体要求如下: 1.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 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 ww.ccgp.gov.cn). 1.3.2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在上述网 站对各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1.3.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 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一旦查询到供应商存在以下 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8
| 条款 条款名称 号 | 编列内容 |
|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条件。 |
| 信用信息查询 1.3. 4 1 记录和证据留 存的具体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采取电子文档方式将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
| 1. 4. 2 代理服务费 | 本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报酬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 号)文件的收费参考费率,计算基数为每单次采购项目 实际中标金额;按“收费参考费率”计算代理服务费并 在此基础上下浮35%作为最终的采购代理服务报酬。由成 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 |
| 2. 3. 2 商截止时间 | 付。 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 |
| 3.3.2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00元(大写:参拾万元整),报价超 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
| 3. 4. 1 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计算) 竞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
| 3.5. 1 | 竞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海支行 账号:2509027509200092244 商保证金 收款人: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交纳竞标保证金后持相关凭证到勐海县海民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勐海县勐海镇双塔国际五楼F3- 513)换取竞标保证金收据。 |
| 响应文件的份 3.6.1 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 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 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 是否要求提交 3. 6.2 可编辑电子版 响应文件 | 否 囚是:格式为Word或PDF,存储媒介为U盘或光盘 |
9
| 条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6.3 | 响应文件签字 盖章的要求 | (1)响应文件封面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经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经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响应文件需签字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应按照竞争性 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无 效; |
| 3.6.4 | 响应文件的装 订、密封 | (1)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编制页 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每册采用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 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2) 1 响应文件(含一本正本、两本副本)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应加盖供应商印 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由委托代理人 签名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资格审查文件不单独成册,与响应文件一起装订。 |
| 3.6.5 | 响应文件的封 套上应写明 | 响应文件电子版与响应文件一同密封。 (1)项目名称: _; (2)项目编号: ; (3)采购人名称: ; (4)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6)供应商地址: |
| 3. 7. 1 | 响应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和 地点 | (7)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时间:同商截止时间 地点: 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勐海县勐海镇双塔国际 五楼F3-513) |
| 4. 1 9 | 开标时间和地 1 点 ■否 是否提交履约 保证金 交。 | 时间:同商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
10
| 条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 提交时间:成交通知书领取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 提交。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 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 |
| 12 | 需要补充的其 他内容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财政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 19号)的规定,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 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 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 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
11
| 条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型企业。 |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0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 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 |
12
| 条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 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 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 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
13
1.总则
1.1项目主要内容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
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竞
争性磋商。
1.1.2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采购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8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9服务需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0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1.1.12服务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3服务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4付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信用信息查询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费用承担
1.4.1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
采购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
1.4.2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
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
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磋商预备会
采购人不召开磋商预备会。
1.9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2.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参考文本)
2.2
除第2.1项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
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2.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
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对竞争
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2
竞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
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须
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
、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16
2.3.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文件将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2025年10月10曰09时00分)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
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竞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须相应延长竞标
截止时间。
2.3.4竞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文件。
2.3.5
在竞标截止时间5曰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标人。如果修改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竞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须相应延长竞标截止
时间。
2.3.6
竞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须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文件。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供应商相关资格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7)声明书(承诺书)
(8)服务方案
17
(9)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10)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3.2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
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3.1供应商应在报价一览表上进行第一次报价,其响应文
件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审后,按照抽签顺序分别与竞争性
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磋商内容,进行第二次
(最后)报价及确认。未予第二次(最后)报价或放弃第二次(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
候选人时以第二次(最后)报价为准,第二次(最后)报价不得
高于第一次报价,若高于则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最后
)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若低于成本价则第二次(最后)报价应
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
3.3.2供应商结合市场价格和自身实力进行报价。磋商报价
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
项目的全部费用,磋商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涉及的保险费
企业管理费、代理服务费、利润、税费等一切有关的费用,该
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
有因素。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方完成履行合同所
需的一切工作。磋商报价不受国家税务政策变更影响而改变,最
终结算价格以实际提供服务进行结算。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
18
供与其单位名称一致的正规税务发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充分熟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
情况,一旦成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3.4磋商有效期
3.4.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
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发布公告的形式
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
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
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
磋商保证金。
3.5磋商保证金
3.5.1
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
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3.5.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
3.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
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
通的。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2
是否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5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响应文件的递交
3.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
商应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3.7.2
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
交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竞争性磋商文件
o
20
3.7.3 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撤回
3.8.1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
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
3.8.2
供应商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
递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4.开标
4.1
开标会议由采购人委托的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主持。
4.2开标程序
4.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4.2.2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
(1)遵守会场秩序;
(2)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会场内禁止
吸烟;
(3)有问题询问时必须举手提示,经得同意后方可发言;
(4)请参会人员关闭移动电话或调置静音状态。
4.2.3
21
介绍采购人、监督人、供应商等有关出席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姓名
O
4.2.4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查验并宣布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2.5
由采购人代表、监督相关人员等有关人员组织抽取磋商顺序,并
由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签字确认。
4.2.6开标会议结束。
4.3采购人委托的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开标过程
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评审
5.1磋商小组
5.1.1
磋商小组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在开标前依法组建,本采购项
目磋商小组构成:3人以上(含3人)单数。
5.1.2
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
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
22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o
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
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
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5.1.3
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
小组组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按规定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
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
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
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
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5.1.4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23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评审报告中发现的
行为。
5.2评审程序
5.2.1 主持人宣布评审会议开始。
5.2.2宣布评审纪律。
5.2.3
介绍评审专家、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出席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姓
名。
5.2.4
推选磋商小组组长,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组长的主持下进行。
5.2.5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
查及符合性审查;
5.2.6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包括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5.2.7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磋商机会。通过资格性审查和
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行磋商磋商。
5.2.8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以及对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补充的有关内容进行
承诺,并在最后报价和承诺上签字并按手指印。
24
5.2.9 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评分;
5.2.10 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商务部分评审评分;
5.2.11
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得分进行
统计;
5.2.12磋商小组提交磋商报告;
5.8
采购人委托的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评审过程进行记录
并存档备查。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
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5.2.9评审会议结束。
5.3采购人委托的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评审过程
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6.无效投标情形
6.1
不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资格审查和符合
性审查要求之一的,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
6.2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25
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相关证
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需求
的前提下,能支撑低报价的优势说明等;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废标条款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7.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
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成交结果通知
8.1
招标人与成交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
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及廉政合同,招标人
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
未通过的原因。
26
8.3
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
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9.履约保证金
9.1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
9.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9.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
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
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签订合同
10.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
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
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0.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
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
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0.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
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照《中华人民
27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给
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1.质疑和投诉
11.1本项目的质疑和投诉行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11.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
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O
质疑。
11.3质疑函的接收
11.3.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1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
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
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11.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8
1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1.4.4事实依据。
1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1.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
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11.7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投
诉。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
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月
曰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邮箱。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
年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磋商小组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30
31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2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3.1资格性审查: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 评审标准 按格式“承诺书(供应商)"签署。 |
| 资 格 评 3.1 审 标 准 | 定 |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
| 责任能力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材料; 人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 年- 2024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 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或有效的情况说 明)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 声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 |
33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 |
| 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具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及提供参加采购活 |
| 动前段时间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 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具有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
|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 | |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 立未满3个月的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
|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
| 定的其他条件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
3.1.2
符合性审查:
| 3.1. 2 | 符 合 性 评 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类似的法定凭证、资质证书一致。 |
| 竞争性商文件的签署、 盖章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竞争性商文件格式 | 符合竞争性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商文件格式”。 |
| 标 准 | 商报价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 |
| 其他无效情形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3.1.3 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4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时,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
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
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
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结束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3)响应文件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
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的,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
商起约束作用;
(5)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
拒绝。
3.2磋商磋商阶段
3.2.1
磋商小组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抽签顺序分别进行磋
商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磋商机
会。
3.2.2
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以及对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补充的有关内容进行承诺,
并在最后报价和承诺上签字并按手指印。
35
3.3详细评审
3.3.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
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的评审方法。
3.3.2评分标准
(1)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
(2)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得分分别为所有
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
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4)具体的评分标准如下: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 (满分100分) | 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分别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报价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 技术部分:65分。 商务部分:10分。 报价部分:25分。 报价部分(25分)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 |
| 报价部分(25分) |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最后最低报价×25 |
| 技术部分(65分) |
36
| 服务需求技术参数(30 分) | 供应商服务需求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得基准分3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5分,扣完为止。 供应商针对第五章服务需求中内容进行提供,完整并有效(须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提供的得30分,少提供一项扣5分 ,扣完为止。 注:(1)服务需求有多数技术参数若出现偏离,影响整个项目的 服务的情况,该项评分不得分。 (2)中标后采购人对参数响应情况进行验证,若虚假应标或提供 虚假材料或伪造证明材料,所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分析、服 |
| 项目整体服务方案(15 分) 间; | 务规划、服务进度计划、系统安装调试、测试方案、应急预案、项目 质量管理)进行综合评审。 第一档(15分):项目服务方案优,对本项目现状的理解及服务 需求分析全面且透彻;服务规划精准且科学,资源配置合理,组织架 构清晰;进度计划科学编排,时间节点明确且预留缓冲; 系统安装调试方案覆盖全流程,对兼容性、性能等问题预判准确;测 试方案类型全面,用例覆盖所有业务场景;应急预案完备,覆盖各类 风险且定期演练;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多维度把控质量,持续优化。 第二档(10分):项目服务方案基本完善,对本项目现状的理解 及服务需求有一定的分析;服务规划基本可行,资源配置合理,组织 架构完整;进度计划科学编排,时间节点基本明确且预留缓冲; 系统安装调试方案覆盖全流程,对兼容性、性能等问题有一定的预 判;测试方案类型基本可行,用例覆盖所有业务场景;应急预案基本 完备,覆盖大部分风险且定期演练;质量管理体系有一定的操作性。 第三档5分):项目服务方案有基本内容,对本项目现状的理解 及服务需求有一定的分析;服务规划、资源与组织安排存在优化空 进度计划合理但对特殊情况考虑不足;安装调试方案覆盖主要环节 ,常规问题有应对措施;测试方案涵盖核心测试类型,部分场景覆盖 不全;应急预案可应对常见风险,复杂情况处置待完善;质量管理体 系初步建立,质量控制方法较单一,部分节需改进。 |
37
| 第三档(1分):项目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面或有重大漏缺,对本项 目现状的理解及服务需求分析不准确,服务规划缺乏系统性,资源 配置混乱;进度计划模糊,时间节点不明确;安装调试方案关键步骤 缺失,无问题解决预案; 测试方案简单粗放,无法保障软件质量;应急预案风险覆盖不足,响 应流程不清晰;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方案存 在明显缺陷,可行性低,需大幅完善。 第四档(0 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缺陷,无法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交付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标准、交付 |
| 交付方案 (10分) | 成果、验收方式、验收结论)进行综合评审。 第一档(10分):交付标准量化全面,覆盖功能、性能、安 全等,适配医院发展;成果清单完整,明确交付技术文档信息; 多阶段多方式科学验收,人员职责清晰、流程严谨;结论判定标 准量化,整改方案详细,完全契合项目需求且具创新性。 第二档(5分):交付标准基本明确,核心指标覆盖但需细 化,成果清单基本完整,交付技术文档信息质量待提升;验收方 式可行但流程与职责需完善,判定标准基本明确,整改方案操作 性一般,满足项目基本要求。 |
| 第三档(1分):交付标准模糊、关键指标缺失,成果清单 不全、质量差;验收方式粗放,流程与职责不明,无有效判定标 准和整改方案,方案可行性低,需大幅完善。 第四档(0 分):未提供交付方案或交付方案存在重大缺陷,无法保障项目交 付与验收。 |
38
第一档(10分):提供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配备计划并明确技术
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包括数量、人员结构、职责分工、管理
体系、类似服务经验等,项目人员配备方案适配度高、可行性高,
且相关人员均提供了符合岗位专业的佐证材料的;
第二档(5分):提供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配备计划并明确技术
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包括数量、人员结构、职责分工、管理
体系、类似服务经验等,项目人员配备方案有一定的适配度和可行
性,但相关人员提供符合项目配备岗位对应专业的佐证材料较少的
;
项目人员配备 第三档(3分):提供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配备计划并明确技术
(10分) 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包括数量、人员结构、职责分工、管理
体系、类似服务经验等,项目人员配备方案有一定的适配度和可行
性,但相关人员未提供符合项目配备岗位对应专业的佐证材料的;
第四档(1分):提供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配备计划并明确技术
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但未完全说明数量、人员结构、职责分
工、管理体系、类似服务经验等,项目人员配备方案内容简单,且
相关人员未提供符合项目配备岗位对应专业的佐证材料/提供较少
的;
第五档(0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者提供内容不全有严重漏
缺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10分)
| |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内 容、培训质量、培训成果)进行综合评审。 第一档(5分):培训计划科学详细,明确各阶段时间、对象 第二档(3分):培训计划基本合理,明确主要培训阶段与对 |
| 、方式, 技术培训(5分) 医院人员工作效率。 | 合理安排理论与实操课程;培训内容全面深入,涵盖软件操作、系 统维护、应急处理等,结合医院实际业务场景定制,针对性强;培 训质量保障措施完善,配备资深讲师团队,采用多元化教学方法, 实时跟踪学员反馈并优化;培训成果显著,设定量化考核指标,提 供完整培训记录与考核报告,学员能熟练掌握软件使用,有效提升 |
39
| 见问题处理,不过与医院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培训质量有一定保障 |
| ,讲师具备专业能力,教学方法较单一,缺乏动态反馈机制;培训 成果可体现, |
| 有考核环节,但考核标准不够细化,学员能掌握软件基础功能,实 |
|
| 际应用能力待提升。 |
| 第三档(1分):培训计划模糊,时间、对象、方式不明确; |
|
| 培训内容简单零散,仅涉及软件基础操作,缺乏深度与实用性;培 训质量无有效保障,讲师资质不足,教学方式落后;培训成果无明 |
|
| 确衡量标准,无完整考核记录,学员难以掌握软件核心功能,无法 满足医院实际使用需求。 |
|
| 第四档(0分):未提供培训方案或培训方案存在重大缺陷, 无法保障后期培训。 |
| 第一档(5分) |
| :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响应时间承诺极短(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 内解决问题),可迅速通过远程诊断、现场服务等方式介入处理。 |
| 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团队成员熟悉医务管理软件架构与 |
| 医院业务流程,提供定期回访服务;对软件提供长质量保证期,提 |
| 供技术支持、版本升级与漏洞修复服务,全方位解除用 |
| 后顾之忧。 |
| 第二档(3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合理,响应时间承诺较为及 |
| 时(48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解决问题),通过电话、远程协助等 |
| 方式及时 |
| 售后服务(5分) 处理问题。具备一定服务资源调配能力,能在短时间内安排专业技 |
| 术 |
| 人员跟进。有回访服务计划,但执行频率可能相对较低,整体售后 |
| 服务能够满足用户的基本需求。 |
|
| 第三档(1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响应时间承诺长(72 |
|
| 小时以上响应),服务响应机制不健全,技术人员数量不足且专业 |
|
|
| 水平有限,无法及时处理复杂问题。无规范回访服务,售后服务在 |
|
|
|
|
| 及时性和全面性上存在不足,影响软件正常使用。 |
|
|
|
| 第四档(0 分):未提供售后服务相关内容,或服务方案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 |
40
3.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1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
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
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5评审结果
3.5.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
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3.5.2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
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
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小组成员
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
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项目名称)
(合同草稿文件,以采购人和供应商最终签订的合同
文本为准)
采
购
3\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42
43
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人):
负责人:
职 务: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4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
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O
1.2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
1.3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二条项目名称及范围
2.1项目名称:
O
2.2范围:
第三条项目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
O
3.1项目工作内容:
3.2 成果要求
第四条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以上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成本(人员工资及差旅费
补助费等,用于本项目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等)、间接成本
(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新技术开发
研制费、调查考察、基础资料收集、文件编制等费用)、税金
利润等及完成所有综合科学考察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真他任何费用(不
包含合同约定超出部分的阶段成果制作费用)。
45
第五条服务周期及验收标准
5.1服务周期
5.2验收标准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O
第六条项目费用及支付办法
6.1付款金额
本合同总价(含税价): Y (大写人民币 元整)。
6.2付款方式: O
6.3开具发票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正规税务发
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并不需承担任何
责任,乙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全部义务。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方与乙方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本次招标所涉及到的项目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可以将本项目中公开的成果用于报送评奖、论文写作,学
术研究,但使用本项目中未公开的成果,需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未经其同意,乙方擅自使用该成果或向第三方获利,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
担赔偿责任。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
有效。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
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真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
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
46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否则乙方有权解除
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
助乙方进行现状调查和收集真他有关资料。
(2)甲方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3
)甲方有权提出正常变更要求,但提出变更时,应采取正式书面
文件形式,并由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变更请
求及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修改。
(4
)合同生效后,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作顺延,顺延时间超过
个月,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需继续启动本工作项目,
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5
)甲方负责组织该项目相关的专家咨询会、研讨会和论证会,乙
方承担相关咨询及会议服务费用。
8.2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服务周期提交各阶段专项报告成果;达到
合同规定的要求。
(2
)乙方提供的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完善、
修改。
(3
)配合甲方完成各阶段成果的审查及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工作;
(4)保质保量完成最终全部成果的编制工作。
47
(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
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专项报告成果,纸质文件最终成
果文本套。电子文件最终成果
套,刻录为光盘,文本为DOC格式文件,图纸为JPG格式文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编制
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己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
2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资料及成果
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金额的
延误超过
O
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
方己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应予以退还。
3
甲方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因乙方原因导致对成果文件不审批或本
合同项目停滞的,乙方应负责对成果文件进行修改至审批通过
为止,经修改仍未通过审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
赔偿责任;因甲方原因致使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滞的,
乙方不应承担责任。
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
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应结算编制服务费,违约方
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48
5
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
损失并以本合同总金额为限。
6
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甲方损失
的,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因此而
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的违约金。
7.
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乙方应返还己收取的费用,并另行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的违约金。
8、符合付款条件,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催告,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万分之
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暂停工作,逾期超过2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除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合
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9、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返工或新增工作量的,甲方应当按照乙
方新增工作量向乙方支付新增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同时交付
时间顺延。双方来就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对于新增部分可终止
履行,真他内容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
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交付时间不顺延。
10、在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后,甲方应当在
日内进行确认或者审批验收,超过
日不确认或者审批验收,视为己确认或己验收通过,甲方应向
乙方支付相应设计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49
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也可由行政主管部门
调解,调解不成肘,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等全部
诉讼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2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合同真他
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本合同生效后发生的非有关方所能控制的、无法终
止的、不可预防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
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
战)、叛乱、破坏、动乱、社会敌视行为、罢工等。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执行时,
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时间持续的时间,但也
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
如乙方逾期交货之后遭受不可抗力,不能享受本条规定的责任
免除。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
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真他事项。如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并持
续影响达
天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
一步履行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届时,甲乙双均不互提出索赔,
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但不影响双方对非不可抗力造成
的违约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之日起生效。
50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附件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
碍,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O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
决。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中正本各一份)
财政监管部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3.本合同未尽事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
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其他约定事项:(无)
51
第五章服务需求
服务需求:
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为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开发
系统分为移动护理系统、护理管理系统两大模块。
①提供7*24小时服务,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②协助医院完成相关政策文件内容提取或改造(非
深度整改系统类);
③协助医院处理科室日常办公发生的系统性问题;
④提供至少每年两次的系统培训;
⑤每年提供政策性改造项2次;
⑥每年提供当年度维护服务记录日志。
52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3
目 录
一、报价函
二、报价一览表
二次报价注:本表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不提
供;(可提前填写或当场填写)。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供应商相关资格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声明书(承诺书)
八、服务方案
九、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十、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供应商可参照以上内容编制目录,也可自行编制
目录。
54
一、报价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竟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合
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
2.我方将随同本承诺书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3.如我方成交,承诺如下:
3.1
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
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
3.2
在采购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承诺书连同你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
交通知书等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3 我方保证按照竟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4
随同本响应文件,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果
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拒绝签订合同,你方有权没收磋商
保证金,另选成交单位。
3.5
我方同意提供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其他资料并承诺向你方提供
所有与磋商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你方授权代表可通
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3.6 我方愿意支付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
3.7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55
曰 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评标地点: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二次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
| 二次总报价(元) | 小写: |
| 大写: |
| 其他承诺 | |
| 供应商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签字并按手印) |
| 评审小组 | (签字)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6
二次报价表
评标地点:勐海县海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二次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勐海县人民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
| 二次总报价(元) | 小写: |
|
| 大写: 其他承诺 | |
| 供应商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 字 | (签字并按手印) |
| 评审小组 | (签字) |
注:本表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不提供;(可提前填写或当场填写)。
57
三、采购需求及要求偏离表
参加本次服务采购的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五章
服务需求”中要求的服务内容条款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
写本表格。
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A、囗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所有内
容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囗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除下述
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
执行。
| 序 号 | 竞争性商文件的采购内 容条款要求 | 响应文件的采购内容 条款 | 有无偏 离 |
| 1 | | | |
| 2 | | | |
表格填写说明:
1、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
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
字盖章。
58
2、表格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响应
文件中的页码及条款号。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9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0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无须授权)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61
日 期: 年 月 日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1 | 供应商名称 |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 |
| 3 | 注册地址 | |
| 4 | 注册资金 | |
| 5 | 公司类型 | |
| 6 | 成立日期 | |
| 7 | 法定代表人 | |
| 8 | 本项目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
| 9 | 公司电话 | | 公司传真 | |
| 10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之后附营业执照等。
62
六、供应商相关证件材料
(复印件/扫描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
一
2024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
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存款证明或有效的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
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
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
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
诺函及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
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
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承诺函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3个月的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
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9.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
63
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提供上述资料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
后果。
64
附件1: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
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的供应商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服务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服务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
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
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5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6
附件2:
(二)监狱企业声明函
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O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
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_。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7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 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曰 期: 年 月 日
68
七、声明书(承诺书)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
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曰
69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
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曰 期: 年 月 日
70
(三)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没有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曰 期: 年 月 日
71
八、服务方案
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中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编制服务方案,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各供应商应编制目录。
72
九、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金额 (万元) | 服务时 1 间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提供2024年05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
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
73
十、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格式由供应商自行填写)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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