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红河公路分局2025年“智慧站所”管理平台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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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红河公路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红河公路分局2025年“智慧站所”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红河公路分局2025年“智慧站所”管理平台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CGS25-1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公路分局2025年“智慧站所”管理平台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公路分局2025年“智慧站所”管理平台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公路分局2025年“智慧站所”管理平台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2.1磋商申请人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申请人提供2022年至今
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
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
件或说明;新成立未满一年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磋商申请人提供社保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新成立未满一年的磋商申请人,应提
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2.2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
大影响。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的书面声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
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请自行承诺)。
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6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2日09 时00分到2025年09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蒙自云梯酒店(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L8号路)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蒙自云梯酒店(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L8号路)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公路分局2025年“智慧站所”管理平台运维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红河公路
分局,项目资金已落实,诚邀有相应实力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红河公路分局2025年“智慧站所”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项目概况对已建成的1个“智慧站所”(1个公路管理所)重点开展站所管理、系统运
维、系统升级、线路维护等工作。
1.4采购范围:本次磋商项目为红河公路分局2025年“智慧站所”管理平台运维服务,具
体详见第七章《采购人需求》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7安全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安全责任事故。
1.8服务地点:红河州红河县境内。
1.9采购预算:3.2万元。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磋商申请人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申请人提供2022年至今
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
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
件或说明;新成立未满一年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磋商申请人提供社保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新成立未满一年的磋商申请人,应提
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2.2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
大影响。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的书面声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
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请自行承诺)。
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6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你单位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每日上午09:00时
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
以下资料至红河公路分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莲花大道西北方向110米)报名购
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
受邮寄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其他购买文件方式。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磋商申请人登记的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固定,联系方式(含固定
电话、传真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联系不通或不畅(含节假日)所引
起的一切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磋商申请文件(含电子U盘)递交: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2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磋商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00
分至09时30分将磋商申请文件(含电子U盘)一同递交至蒙自云梯酒店(红河州蒙自市工
业园区L8号路)会议室。磋商申请文件必须当面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4.2磋商申请人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密封完好的磋商申请文件,否则采购人将
予以拒收。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磋商申请文件的磋商申请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为2025年9
月22日09时30分,与每一位磋商申请人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为:蒙
自云梯酒店(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L8号路)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河公路分局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莲花大道西北方向110米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1室
邮编:650224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0871-65665878
2025年9月1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公路分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公路分局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莲花大道西北方向110米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64561005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15025033621
电子邮件: 13278384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丰(签名)
招标人或其忍远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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