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2027年)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5-08-27

【招标公告】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2027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昆明市 采购单位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2027年)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2027年)公告 (招标编号:YNJZ-202508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 2027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 招标人为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用车服务范围:云南省境内。2、征集协议期限:2年,从签订征 集协议之日起算。3、协议时限:入围单位的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两年(2025- 2027年),项目实行协议一年一签。经征集人评价: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服务 价格等满足征集人的评价考核,则续签下一年度协议;服务周期的第二年度由 上级部门统一组织采购,属于政策性变动,则采购项目取消“一招两年”规定 若征集人对上一年度供应商评价考核不合格,采购项目取消“一招两年”规 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 2027年):A包轿车、商务车; (00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一 2027年):B包轻型多用途货车; (003)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一 2027年):C包中大型客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 2027年):A包轿车、商务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 法人资格(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2024年中任 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②供应商成立 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基本帐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②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③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开展车辆租赁服务业务,A包、B包供应商 提供取得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一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 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 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的供应商投标报价部分进行15%的价格扣除。 1.4其它要求: 1.4.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 na.gov.cn)”网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 单”记录。由征集人或征集代理机构在审核时间开始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并 将查询结果交由审核小组审核; 1.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 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1.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00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 2027年):B包轻型多用途货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 法人资格(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2024年中任 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②供应商成立 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基本帐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②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③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开展车辆租赁服务业务,A包、B包供应商 提供取得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一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 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 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的供应商投标报价部分进行15%的价格扣除。 1.4其它要求: 1.4.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 na. gov.cn)”网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 单”记录。由征集人或征集代理机构在审核时间开始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并 将查询结果交由审核小组审核; 1.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 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1.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003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一 2027年):C包中大型客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 法人资格(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2024年中任 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②供应商成立 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基本帐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②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③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C包供应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 明确标注“省际包车客运”,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一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 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 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的供应商投标报价部分进行15%的价格扣除。 1.4其它要求: 1.4.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 na.gov.cn)”网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 单”记录。由征集人或征集代理机构在审核时间开始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并 将查询结果交由审核小组审核; 1.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 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1.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1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所需提供“供应商基本信息表”(附件)PDF格式发送 至邮箱284130241@QQ.com, 免费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云南巨和大厦6楼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云南巨和大厦6楼 会议室 七、其他 征集入围供应商为嵩明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公务出行用车提供租赁服务 详见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嵩明县玉明路25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4605700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云南巨和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841302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9驴入友》(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法的规定,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 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供货资质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潜 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JZ-20250813 1.2项目名称: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5一 2027年) 1.3评审方式:价格优先法 1.4征集需求: 称 入围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务车 3≤X≤5 货车 3≤X≤5 征集入围供应商为嵩明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公务出行用车提供租赁服务。详见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 〈车 1≤X≤3
5用牛服分范围:云南省境内。 1.6征集协议期限:2年,从签订征集协议之日起算。
1.7协议时限:入围单位的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两年(2025- 2027年),项目实行协议一年一签。经征集人评价: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满足
征集人的评价考核,则续签下一年度协议;服务周期的第二年度由上级部门统一组织采购
,属于政策性变动,则采购项目取消“一招两年”规定;若征集人对上一年度供应商评价
考核不合格,采购项目取消“一招两年”规定。
1.8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包: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投1个或多个标包(每一标包需要
单独制作响应文件),评标顺序按A包B包C包的顺序进行,按顺序评标,每个供应商可入
围多个包。
1.9征集协议履约方式及程序 (1)协议签订:本次征集仅确定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并与之订立征集协议。
1
(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次征集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直接选定。采 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服务价格、质量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 接选定。 (3)成交价格: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采购人可以与入围供应商在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注:成交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 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 (4)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本项目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签订书面合同,以 结算单作为合同凭据。以非现金方式支付,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供应商应开具发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 格(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 定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2024年中任意一个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②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 提供银行基本帐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②依法免税、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③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开展车辆租赁服务业务,A包、B包供应商提供取 得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经营备案证明;C包供应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明确标注“省际包车客运”,应提供相关 证书复印件。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 小 企 业 政 策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 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供应商投标报价部分进行15%的价格扣除。 2.4其它要求: 2.4.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 cn)”网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 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记录。由征集人或征集代理 机构在审核时间开始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审核小组审核; 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 明》原件; 2.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2.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征集文件 3.1获取时间:请于2025年8月 ,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所需提供“供应商基本信息表”(附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 84130241@QQ.com,免费获取。征集文件若有变更,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征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 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云南巨和大厦 6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信息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征集人及征集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嵩明县玉明路254号 联系人:*** 电 话:*** 2、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云南巨和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参与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
座机
邮箱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2025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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