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富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8-09
【招标公告】富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岭盛管理服务(文山)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富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富宁县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LSWSGC2025-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富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6万元,招标人为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
学技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富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为
8380亩。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建设取水坝1座,取水池3座;200m³水池3座;闸阀井3
座灌渠11条总长5130.28米。田间道路工程,项目规划田间道路25条总长13554.66米,
错车道45处,涵管32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富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富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至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
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
月的依法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的说明;
7.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自行说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9.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9.1施工监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9.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同时具有中级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均须为本单
位人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8日08时00分到2025年08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文山三方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大景晟世一期5栋三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文山三方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大景晟世一期5栋三楼
七、其他
富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富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岭
盛管理服务(文山)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富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编号:LSWSGC2025-01
采购预算控制价:10.06万元
项目概况:富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为
8380亩。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建设取水坝1座,取水池3座;200m³水池3座;闸阀井3
座灌渠11条总长5130.28米。田间道路工程,项目规划田间道路25条总长13554.66米,
错车道45处,涵管32道。
工作内容:对整个项目提供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过
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
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
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及上3述工程可能发生的变更和因施工上述工
程所必须完成的其他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服务期限开工准备期至竣工验收交付(预计70日历天),具体开始服务时间由成交供应商
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约定。
项目地点富宁县木央镇田坝村委会、木思村委会、木寒村委会、木兄平村委会等4个村委
会。
付款方式: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质量要求:
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GB0300-2001)
等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至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或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
个月的依法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的说明;
1.7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自行说明)。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
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
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
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1施工监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同时具有中级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均须为本单
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8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请潜在供应商持以下资料或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83460023@qq.com)
获取磋商文件
2.1报名注意事项:请潜在供应商持以下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有法人签字或盖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鲜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文山三方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大景晟世一期5栋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
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文山三方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大景晟世一期5栋三楼。
六、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
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缴纳
1.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
二条规定,“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结合项目的实际惰况,本项
目保证金按照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00元)收取。
1.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响应保证金交款单
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注明项目名称,并将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于响
应文件中,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未按要求和响应截止保证金未到账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
购。
1.3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岭盛管理服务(文山)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行文山盘龙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67713900001644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富宁县新华镇文苑路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岭盛管理服务(文山)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新平街道城南综合市场A3二楼
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富宁县新华镇文苑路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岭盛管理服务(文山)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新平街道城南综合市场A3二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筛弘\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Y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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