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丽江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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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丽江市 |
采购单位 |
丽江市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丽江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丽江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TPLJCG2025-0022)
一、内容:
一、采购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接受丽江市民政局委托,对丽江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竟争性磋商采
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丽江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NTPLJCG2025-002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50万元。
5.最高限价:50万元。
6.采购内容:通过采购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丽江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
目,为丽江市古城区、华坪县、永胜县、宁蒗彝族自治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有需要、符合
项目标准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者提供个体康复、家庭支持和社区融合服务,促进康复者生活
质量提升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若为企业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则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
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
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
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自行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及提供2024年
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成立未满3个月的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
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
届满的除外); (在谈判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
图的复印件,供评审专家备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
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
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132号一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采用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采用现场获取方式的,持以下资料获取竟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注:若是
三证合一,则不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采用线上获取方式的,报名者须通过邮箱将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后扫描成PDF按上述购
买文件时间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邮箱:
***@139.com )。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若是三证合一,则不须
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售价:500元/份。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会议室(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
海村二组132号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启
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3.保证金缴纳金额(元):¥2000.00
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其他:
6.1本次竟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6.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采用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
6.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
(2024〕58号)的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项目预算价作为计费依据,招标代理费由
中标人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江市民政局
地址: 丽江市玉龙县黄山镇金龙路1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132号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延期开标:2025-08-15 14: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丽江市民政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江市民政局
地 址:丽江市玉龙县黄山镇金龙路1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132号一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炙露以骘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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