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国家联审通办办理情况的通知(第20250707批)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5-07-19

【招标结果】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国家联审通办办理情况的通知(第20250707批):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昆明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50707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医用耗材挂网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50707批)及国家联审通办(第20250707批)办理情况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
  (一)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1: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https://ggfw.ynylbz.cn/#/zcLogin)→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2: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审核结果
  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50707批)审核结果
  (二)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医用耗材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二、国家联审通办
  (一)请企业进入国家招采子系统查看办理情况。
  (二)企业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应在2025年7月25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zhjgk701@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医用耗材国家联审通办(第20250707批)+企业名称+申诉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4.提交申诉、质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三、公示期: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
  四、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医用耗材,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五、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将于2025年7月26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挂网产品公布查询。
  挂网方式按《关于做好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挂网医用耗材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65332056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0871-65167613、6538879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01、702室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附件3:申诉、质疑汇总表.xls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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