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弥城镇谷芹高芹村、高孟营村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5-31

【招标公告】弥城镇谷芹高芹村、高孟营村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弥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龙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弥城镇谷芹高芹村、高孟营村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弥城镇谷芹高芹村、高孟营村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弥城镇谷芹高芹村、高孟营村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7c42dc99-93aa-451d-8a56-ccef125a0ccd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c42dc99-93aa-451d-8a56-ccef125a0ccd
建设规模: (1)改造提升乡村小院 1200 平方米, 建成乡村旅居小院 2 栋,投入 240 万元; (2)安装路灯 300 盏,投 入 120 万元(含弱电系统及设备); (3)埋设入户污水管网 9000 米, 投入 90 万元; (4)建设蓄水调节池 300 立方米,安装输水管网 800m,投入50 万元。7c42dc99-93aa-451d-8a56-ccef125a0ccd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5-30 17: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307196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弥城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龙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0872-2299139 移动电话: 1388725953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500244001001
标段名称: 弥城镇谷芹高芹村、高孟营村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6-0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27 08:30
开标地点: 弥渡县二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对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及劳务用工、承发包行为等全面负责。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及调整优化初步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调整,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其他的法定证明证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所述的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具有一个2022年至今签订合同总投资在30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施工业绩要求:具有一个2022年至今签订合同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所述的业绩要求。
其他: 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并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企业年限不够的从成立时间开始计)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注:提供信誉承诺书,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2)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名单中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5-05-30 12:33:14
2大理州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pdf2025-05-30 12: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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