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安楚高速公路楚雄服务区(上行线)非油项目运营管理服务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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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楚雄市兴熠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吉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云南安楚高速公路楚雄服务区(上行线)非油项目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云南安楚高速公路楚雄服务区(上行线)非油项目运营管理服务 (招标编号:吉灿招 202502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安楚高速公路楚雄服务区(上行线)非油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O,招标人为楚雄市兴熠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安楚高速公路【楚雄】服务区上行线综合楼,上行线经营业态为综合楼 内餐饮、小吃、便利店,上行线1272.31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安楚高速公路楚雄服务区(上行线)非油项目运营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z (001云南安楚高速公路楚雄服务区(上行线)非油项目运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提供 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猃流量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有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问 任意3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或声明函,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3个月要求 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缴纳凭证或声明函依法免税和社保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税和社保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1)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关联企业、母子公 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云南吉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和购 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 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参加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 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吉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吉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安楚高速公路【楚雄】服务区上行线综合楼,上行线经营业态为综 合楼内餐饮、小吃、便利店,上行线1272.31平方米。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若甲方仍有服务区经营权, 则进入第二阶段,合同另行签订,租赁期为2年; 服务地点:安楚高速公路【楚雄】服务区上行线综合楼; 最低限价 场地合作费用,本项目场地合作费按照保底收益或提点取高方式计提。即甲方首 年度保底收益为 ***.00元(大写【贰拾玖万肆仟贰佰元整】),提点比例为年度总营业额 15%,上述两者相较,按孰高原则计提合作费用。其中保底收益年递增率为5%,提点比例不 递增。现以年度保底收益为***.00 元为最低限价,投标人所报场地合作费≥***.00 元/年,否则投标无效。 其他告知:1、中标后一次性缴纳费用:①“彩云驿购”特许经营权加盟费¥10000元;② “彩云驿购”门店装修费以甲方实际对本项目提供的图纸、施工等工程量计价③“彩云驿 购”便利店中所使用的收银设备、货架、监控系统等(收银设备¥6500 元/套/座),监控系 统、货架据实收取费用;④“彩云驿购”便利店工作人员服装费,每套售价¥300 元/套,若 有增加采购的需求,可按上述标准另行向甲方采买。2.中标后年度支付费用:①培训费:为 提高经营管理和文明服务水平,甲方将组织相关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每年初由甲方核算后, 乙方据实支付相关费用;②品牌营销费:用于后续品牌提升、营销推广使用,按照¥10000 元/年/座标准收取;③系统维护费:为收银、监控等系统的维护费用,按照\1200 元/年/座 标准收取;④收银管理:本项目经营业态统一采用甲方提供的收银系统,禁止私自使用其他 收银方式,禁止私收、漏收、错收等情况发生。3.其他费用①中标方自行承担因经营本项目而 实际发生的税金、水费、电费、暖气费、垃圾清运费、网络及电话费、人工工资等费用,以 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质检、鉴定及其他检查费用②若因中标方经营需要,对本项目进行装修、 改造、提升等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且在其承租所属经营区域安装水、电分表,以便后期 水电费用核算。③若因中标方使用造成承租区域相关设施设备、房屋、绿化损坏的由乙方全 权承担赔偿责任。④物业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高速公路沿线服务设施 物业标准化管理服务合同》执行⑤本项目公共区域产生的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化粪池清 掏费、合同约定外的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房建维护维修、标识标牌维修更换等公摊费用以实 际运营及发生情况计收,按50%进行分摊,由中标方按缴费通知的要求自行承担并缴纳⑥楚 雄服务区上行线评估费用6812.00元,由中标方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此费用。4.招 商要求:须按甲方品牌库选择加盟品牌,并报审招商方案。(注:告知内涉及的费用均为非 竞争性费用,报价时不用填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市兴熠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紫溪镇紫溪社区紫溪山风景区北门旁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381910689@qq. cc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吉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市鹿城镇瑞东路999 号盛世舒苑小区天保商业街1幢3楼13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81910689@qq.com 赵丽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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