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丽江市2024年度四旁植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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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丽江市 采购单位 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丽江市2024年度四旁植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丽江市2024 年度四旁植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ianHe(2025)-04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2024年度四旁植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万元,招标人为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市2024年度四旁植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江市2024年度四旁植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 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此部分提供承诺 书)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 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 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 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 应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 材料。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 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 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书).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林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 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曰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4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4月28日14 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4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委托,对丽 江市2024 年度四旁植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 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ianHe(2025)-0412; 2.项目名称:丽江市2024年度四旁植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3.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丽江市2024年度四旁植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为止; 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确保成果资 料完整、准确、真实,提交的成果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9.交付(或实施)地点:丽江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 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此部分提供承诺 书)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 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 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 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 应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 材料。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 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 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书)。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1.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林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入员,并 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 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 方式:现场购买,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服务。 售价:300.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以及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鲜章)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报 名无需提供);3、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报名无需提供);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 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 栋)。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 区10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的代理费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 建招协(2024〕58号)”收费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73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9534481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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