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4-18

【招标公告】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监理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孜鑫招字(2025)NO-6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6798 万元,招标人为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施工阶段及保修 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按招标人实际委托范围进行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2.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 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及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未 纳税及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相关情况说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 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 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将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磋商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 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 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一)凡有意向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04 月 18 日起至 2025 年 04 月 24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持下述资料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报名 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 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报名时提供);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 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竞争性 磋商文件售价 400.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七、其他 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 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4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5)NO-66; 1.2 项目名称: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监理;1.3 采购需求: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施工阶段及 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按招标人实际委托范围进行监理); 1.4 预算金额:22.6798 万元; 1.5 最高限价:22.6798 万元; 1.6 服务地点: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安边哨村民委员会境内; 1.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期满止(保修期内的监 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1.8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50300-2001)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 务承诺,工程质量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 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及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未 纳税及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相关情况说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 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 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将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磋商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 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 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凡有意向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04 月 18 日起至 2025 年 04 月 24 日,每日上 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述资料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 上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400.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四、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磋 商申请文件为无效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 五、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及与采购有关的通知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 获取最新信息。因申请人未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负。我公司对其他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U 七、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仁和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150 8730 2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仁和路 联 系 人:*** 电 话:150 8730 21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双河小区和顺街 27 号 1 幢 1-5 层 联 系 人: 袁媛 电 话: 1509668907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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