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楚雄市司法局2025年资产清查项目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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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楚雄市司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楚雄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楚雄市司法局2025年资产清查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楚雄市司法局2025 年资产清查项目
(招标编号:CXZC-YN202504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市司法局2025年资产清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00元,招标人为楚雄市司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市司法局2025年资产清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市司法局2025年资产清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原件扫描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
个月依法缴纳凭证或证明(成立未满一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
诺函原件。
3.6.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
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楚雄州高新区威楚大道彝人外滩和谐港B07幢6室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楚雄州高新区威楚大道彝人外滩和谐港B07幢6室2号
七、其他
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市司法局2025年资产清查项目,招标人为楚雄市司法局,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代理机构为楚雄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1.1项目编号:CXZC-YN20250401 ;
1.2项目名称:楚雄市司法局2025年资产清查项目;
1.3采购方式:团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囗询价
1.4预算金额:***.00元;
1.5最高限价:***.00 元;
1.6采购需求:完成楚雄市司法局资产账面所有资产工作。
1.7项目地点:楚雄市司法局机关及16个司法所。
1.8服务期限:2025年5月起完成清查。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原件扫描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
个月依法缴纳凭证或证明(成立未满一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
诺函原件。
3.6.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
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9:00起至2025年4月21日17:30分北京时
间),于规定时间内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扫描以下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
至邮箱:(1)营业执照副本及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竟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联系邮箱:2300368580@qq.com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2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4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 云南省楚雄州高新区威楚大道彝人外滩和谐港B07
幢6室2号(纸质文件递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
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市司法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市司法局
地 址:楚雄市东南新城平山办公区自强路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30036858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开发区威楚大道彝人外滩和谐港B07幢6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30036858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z试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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