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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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丽江市 采购单位 华坪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 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询价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东信采招 2025-4-11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华坪县公安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警示标志牌(三角牌)100 块,警示圆牌100 块,长方牌(带警示字、反光膜)100 块,立柱300 根,村庄牌(带警示字、反光膜)警示牌30块, 爆闪10盏,黄色警示灯 (30 黄闪)10个,广角镜30个,立柱(爆闪灯,广角镜、村庄牌)50根,铁警示柱 4590 根, 隔离护栏200m,墙面喷字100m²,减速垫 56m,减速垫封头11个等(具体参数详见:询价 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1.2、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2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报价单位成立时间不足1年,提交注 册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 1.3、报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 月的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 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若报价单位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 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 1.4、信用要求: (1)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 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询价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 询核对的结果为准,报价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3、违反禁止关联企业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与 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10%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外的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到 2025年04月1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七组)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七组)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东信采招 2025-4-11号 项目名称:2025 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 55 万元 最高限价: 55 万元 采购需求: 警示标志牌(三角牌)100 块,警示圆牌100块,长方牌(带警示字、反光膜)100 块,立柱300 根,村庄牌(带警示字、反光膜)警示牌30块,爆闪灯10盏,黄色警示灯(30 黄闪)10个,广角镜30个,立柱(爆闪灯,广角镜、村庄牌)50根,铁警示柱 4590 根,隔 离护栏200m,墙面喷字100m²,减速垫 56m,减速垫封头11个等(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 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参加询价采购资格要求: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1.2、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2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报价单位成立时间不足1年,提交注 册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 2.1.3、报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 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若报价单位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应当 出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 2.1.4、信用要求: (1)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 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询价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 询核对的结果为准,报价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2.3、违反禁止关联企业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10%的价格折 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5、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 年4月16日至 2025 年4月1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七组)。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方式:持以下证件现场获取询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则询价 时法定代表人须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报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递交 资料查验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6、售价:询价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 年4月23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七组)。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4月23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货物质量验收及付款 7.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相一致。 7.2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货物的规格、参数、要求、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报价人向采 购人、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正、副本中的内容完全保持 一致。 7.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报价文件正、副本,将作为采 购人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验收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将依据报价人所提供的报价文件正、副 本的内容对报价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报价人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 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7.4报价人所提供货物的相关参数与询价文件要求参数如有偏离,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 《技术规范偏离表》中如实填报,且必须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参 数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 部承担。 7.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7.6交货地点:华坪县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7.7交货期限:按照业主方要求执行。 7.8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符合询价文件各项要求的询价申请文件。 2、参加询价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询价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 的询价权利)。 3、2025年4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询价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参加询价申请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询价保证金,否则视为 放弃本项目询价的权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坪县公安局 地 址:华坪县中心镇柳溪社区一组 联系人:王能艳 电 话:136887789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联系人: 毛荣仙 电 话: 18213269023 电子邮件: 57737278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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