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昌宁县民政局“昌宁县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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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保山市 |
采购单位 |
昌宁县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昌宁县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昌宁县民政局“昌宁县 2025 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刃 进行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保招代政采(2025〕24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昌宁县2025 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5万元,招标人为昌宁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宁县2025 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宁县2025 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
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
规定。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
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
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和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或企业单位。
(二)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1.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税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
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
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2).社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 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
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入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昌宁县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昌宁县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5〕24号
项目名称:昌宁县2025 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囗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囗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服务期限: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
规定。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
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
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和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或企业单位。
(二)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1.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税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
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
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2).社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
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提
供的报名资料不全,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
真实性负责。投标供应商须将报名资料递交至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
公司。
(二)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三)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
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
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三、报名时间及获取文件地点: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方式:电子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招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
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民政局
地 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4号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宁县民政局
地 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4号
联系人:***
电 话:15087586079
电子邮件:302296018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77899039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杨亚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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