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孟定清水河口岸大湾塘临时弃土场管理服务机构选取中标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临沧市 发布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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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临沧市 采购单位 临沧边合区元汇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孟定清水河口岸大湾塘临时弃土场管理服务机构选取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临沧昊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孟定清水河口岸大湾塘临时弃土场管理服务机构选取中标结果公告(招标编号:YNYJZC-2025-03-06)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孟定清水河口岸大湾塘临时弃土场管理服务机构选取: 次 中标人:临沧昊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00 元/车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YNYJZC-2025-03-06 二、项目名称:孟定清水河口岸大湾塘临时弃土场管理服务机构选取 三、中标信息 申请人名称:临沧昊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地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清水河口岸标准厂房综合楼 2-1-163 号(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片区) 中标金额:***.00 元/车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孟定清水河口岸大湾塘临时弃土场管理服务机构选取; 服务范围:负责完成孟定清水河口岸大湾塘临时弃土场 2 年期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场站 建设、机械及弃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弃土场环境整治等以及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服务有关 其他工作等,其中场站建设由中标人自行投资建设(投资建设部分需满足采购人及规范验收 要求); 服务要求:1.弃土作业时,由专人分区指挥,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作业区,凡进入作业 区内工作人员、车辆、机械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弃土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弃土 车辆必须按照管理人员指定路线、区域内按次序进行弃土,不得在弃土场区域内及场地外随 意弃土影响正常弃土。 2.管理单位必须按规范及合同约定分层碾压密室达到规范要求后再进行下一层施工,防止水 土流失,避免环境污染。 3.应做好弃土场周围和作业面的防排水处理,确保场地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下班后派专人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当天弃土尽 量当天处理。 5.运输建筑弃土,车箱必须关好后挡板和密封,禁沿途抛洒滴漏。 6.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施工工地临时设施,及时清除渣土、平整场地,恢复周围环境;工 程施工和停工期间,应负责保持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卫生。 7.弃土平台必须平整,弃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呈直线或弧形,弃土边坡采用自然放 坡。 8.必须按顺序弃土,在同一地点进行卸土及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9.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弃七线,严禁高速倒车面发生安全事故。 10.推土时,在弃土场地边缘严禁沿平行弃土坡顶线方向推土。 11.弃土场作业 区内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 30 米或暴雨、大雪、大 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弃土作业。 12.汽车进入弃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弃土工作面 50~200m 时速低于 16km/h,50m 范围内低 于 8km/h,弃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13.弃土作业区配备质量合格、合格相应载重汽车突发事故救援适用的钢丝绳、大卸扣等应 急工具。 14.弃土场运转过程中,弃土场关键点应有警示标志、安全保障等措施。 15.在弃土过程中,严格按照摊铺、碾压程序施工,严禁未经碾压直接摊铺新土层。土层摊 铺过程中,依照施工进展形成内搞外低的坡势,在汇流沟渠上设置一定数量的急流槽,将水 流中的泥土进行沉淀。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当地汛情,提前做好排水沟与集流槽的清淤 工作,完善排水沟等设施。 16.及时清理施工机械、设备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以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池塘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倾泻于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以防污染水源和土壤。 17.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橡胶、塑料、皮革、树木、枯草、各种包装袋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 18.在施工时对附近不应拆除建筑物、树木以及管线、水电等设施应予以保护。 19.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纠正 和改进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工地悬挂醒目安全警示牌,提高安全意识。 20.中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协调解决周边生产环境(包括运输道路通畅、山林河道林木采伐等) 的能力,独立妥善解决与周边居民的矛盾纠纷(如有)。 21.中标人不拥有弃土场的所有权。 22.中标人在服务管理服务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自行履行安全职责,做好各项 安全保障措施。如有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中标人未能妥善处理的,采购 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如有)处理相关事宜。如仍未能妥善处理的,将由司法机关介入,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3.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须遵守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 管理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自投资建设验收合格开始满足弃土条件起 2 年(具体期限以签订 合同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管理服务期间须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覆盖率≥95%、场地定时洒水)、雨污分流处理(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边 坡稳定性监测(每日巡查记录);严禁混倒危废及超量堆放;建立弃土进出台账(含运输车 辆、消纳量、时间节点),配合主管部门随时监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云沧、李如玉、周正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云建招协<2024>58 号文)《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边合区元汇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清水河村委会清水河口岸标准厂房(临 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片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 以祥 533500200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 177 号 7 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06952747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沧边合区元汇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清水河村委会清水河口岸标准厂房(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片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 177 号 7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1***06952747 电子邮件: 81544013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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