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弥勒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报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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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弥勒市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弥勒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报批技术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弥勒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报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云启招(2025)-07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报批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3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弥勒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的用地报批组件上报,工作内容包含:编制 节地专章报告、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勘测定界报告、土地现状调查、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农用地转用报批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报批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报批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 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上价格折扣有两种及以上情形不重复计算)。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所有查询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和测绘 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8日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带齐资料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人民路中段以东福地半岛 一期10-1商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人民路中段以东福地半岛 一期10-1商铺) 七、其他 弥勒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报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报批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弥勒市 弥阳镇人民路中段以东福地半岛一期10-1 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云启招(2025)-07号 项目名称:弥勒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报批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00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弥勒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的用地报批组件上报,工作内容包含:编制 节地专章报告、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勘测定界报告、土地现状调查、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农用地转用报批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成果资 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取得相关批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 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上价格折扣有两种及以上情形不重复计算)。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所有查询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和测绘 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4月08日至2025年4月14日(每天8:00至11:30,14:00至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人民路中段以东福地半岛一期10- 1商铺) 3、方式供应商在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人民路中段以东福地半 岛一期10-1商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还需 携带下述资料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 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资质证书;(5)拟选 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18日14点30分,地点 为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人民路中段以东福地半岛一期10-1 商 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4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人民路中段以东福地半岛一期10-1 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 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申请人未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负。我公司对其 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弥勒市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街道信合大厦东200米(二环南路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人民路中段以东福地半岛一期10-1 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街道信合大厦东200米(二环南路 西)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5419875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新启方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弥勒市弥阳镇人民路中段以东福地半岛一期10-1 商铺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419875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LA 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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