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5-04-08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保山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 目 (招标编号:TFCG2025-004CC)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 龙陵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选择2家供应商为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14张车辆进行维修及更换配件、 材料,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并提供30公里内免费拖车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获取竞 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FCG2025-004CC;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项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万元/年,本采购预算为采购单位预估的一年度车辆维修预算金额,供应商 一旦成交,将据实结算; 5.最高限价:5万元/年; 6.采购需求:拟选择2家供应商为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14张车辆进行维修及更换配 件、材料,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并提供30公里内免费拖车服 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8.服务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9.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入围2家服务机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25 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3.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3.1采用现场报名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进行报名登记; 3.2采用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扫描件投递到 1035868732@qq.com(电子邮箱);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效,对其他网站或媒体 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兴农路3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兴农路3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76741521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陈芸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弋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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