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呈贡区2025年龙四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呈贡区2025年龙四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昆明春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呈贡区2025年龙四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呈贡区 2025 年龙四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BCP2503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呈贡区 2025 年龙四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0.55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春融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洛龙片区,西起景明北路,东至 22 号路,全长 478.67 米。道路红线宽度 30 米,设置双向 3 车道,设计速度为 30km/h,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其主 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503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 2635.07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呈贡区 2025 年龙四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呈贡区 2025 年龙四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若联合体磋商的,须联合体中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若联合体磋商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人员要求:
(1)勘察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若联合体磋商的,须联合体中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须提供);(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
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若联合体磋商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须 提供);
4、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成立时 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 2023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4 年及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 各方均须提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在磋商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 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复印件);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的书面声明(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 名单。查询对象为供应商(企业)(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书面声明,结果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9、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 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磋商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 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磋商。联合 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磋商;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
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获取要求的相关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出。(2)获取要求:供应 商于上述时间将供应商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牵头单位的即可)、授权委托书(内附授权代理人身 份证,如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供)的原件扫描件(PDF 版)及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 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29327269@qq.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 名称。(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 元/份,售后不退(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即可)。开户名(全称):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 辰支行;账号:137266680194。注: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开标厅。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春融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的委托,对呈贡区 2025 年龙四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本项目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呈贡区 2025 年龙四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服务。
2.2 工程概况: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洛龙片区,西起景明北路,东至 22 号路,全 长 478.67 米。道路红线宽度 30 米,设置双向 3 车道,设计速度为 30km/h,规划为城市次 干路。其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以及 绿化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503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 2635.07 万元。
2.3 采购范围:
(1)勘察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道路工程勘察,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 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并出具满足要求的成果资料。应根据该项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 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水文地质资料;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 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 中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跟踪服务,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 察报告,最终通过相关单位的审核取得审核意见书。
(2)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 程(给水、中水、电信、电力)、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报规方案(修详规设计方案、规划附图),配合采购人办理相关方案审 批工作,并无条件对方案进行修改,出具满足要求的成果资料,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后续 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等。
2.4 采购预算金额:约 40.55 万元。
2.5 服务期限:45 日历天(勘察工期 15 日历天、初步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2.6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洛龙片区。
2.7 质量标准:(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岩土工 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岩 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质〔2020〕52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 年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勘察通用规范》的公告(中华 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1 年第 168 号)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和规程的要求,确保测量、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对提交的 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且勘察成果必须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要求,出具的勘察 成果文件须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审查、备案。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建筑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 规范(2016 年版)》(CJJ37-2012)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 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 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联合 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若联合体磋商的,须联合体中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若联合体磋商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人员要求:
(1)勘察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若联合体磋商的,须联合体中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须提供);(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 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若联合体磋商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须 提供);
4、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成立时 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 2023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4 年及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 各方均须提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在磋商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 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复印件);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的书面声明(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
名单。查询对象为供应商(企业)(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书面声明,结果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9、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 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磋商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 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磋商。联合 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磋商;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 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04 月 07 日至 2025 年 04 月 11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获取要求的相关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待采购代理机构确 认资料无误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出。
4.3 获取要求:供应商于上述时间将供应商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若联合体参加磋 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牵头单位的即可)、授权委托书(内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供)的原件扫描件(PDF 版)及缴纳竞 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29327269@qq.com。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名称。
4.4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 元/份,售后不退(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即可)。
开户名(全称):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辰支行
账号:137266680194
注: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 09:00 时至 09:30 时。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5.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 五社新村 1 栋 2 号)开标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 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春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谊康北路与春融街交叉口(呈贡新区创业园三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5293272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2932726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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