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雄县民族中学与镇雄县第四中学自费餐5类61种大宗食材之外的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昭通市 发布日期:2025-04-04

【招标公告】镇雄县民族中学与镇雄县第四中学自费餐5类61种大宗食材之外的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昭通市 采购单位 镇雄县民族中学(镇雄县第四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华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镇雄县民族中学与镇雄县第四中学自费餐5类61种大宗食材之外的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镇雄县民族中学与镇雄县第四中学自费餐 5 类 61 种大宗食材之外的食材采购项 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HM-2025-0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雄县民族中学与镇雄县第四中学自费餐 5 类 61 种大宗食材之外的食材采购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 万元,招标人为镇雄县民族 中学(镇雄县第四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标段:米线、面条、饵块类 40 万,第二标段:生鲜蔬菜、干货、原辅材料 类 60 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雄县民族中学与镇雄县第四中学自费餐5类61种大宗食材之外的食材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002)镇雄县民族中学与镇雄县第四中学自费餐 5 类 61 种大宗食材之外的 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镇雄县民族中学与镇雄县第四中学自费餐 5 类 61 种大宗食材之外的食材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 (002 镇雄县民族中学与镇雄县第四中学自费餐 5 类 61 种大宗食材之外的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者远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华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 27 栋 3 单元 110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华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 27 栋 3 单元 1102) 七、其他 镇雄县民族中学与镇雄县第四中学自费餐 5 类 61 种大宗食材之外的食材采购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雄县民族中学与镇雄县第四中学自费餐 5 类 61 种大宗食材之外的食材采购 项目; 2.项目编号:YNHM-2025-0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 100 万元,供应商统一报下浮率,下浮率不低于 0%;采购人根 据实际需求通知成交供应商供货,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米线、面条、饵块类 40 万(其中镇雄县民族中学 20 万、镇雄县第四中学 20 万)(具 体采购金额以最终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第二标段:生鲜蔬菜、干货、原辅材料类 60 万(其中镇雄县民族中学 35 万、镇雄县第四中 学 25 万)(具体采购金额以最终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04 月 03 日至 2025 年 04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2.1 现场获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 工小作坊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华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昭通市昭 阳区碧桂园 27 栋 3 单元 11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远程获取:供应商远程获取采购文件的,应将 2.1 所需资料清晰扫描打包,注明项目名 称及联系电话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986971662@qq.com:获取采购文件,详询 ***。 资料费: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华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五、开启 1.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华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网址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 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雄县民族中学(镇雄县第四中学) 地 址:镇雄县南台街道五谷路 13 号/镇雄县南台街道文卫路 119 号 联系方式:颜健 13638816729;顾奎 17387931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华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 27 栋 3 单元 11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雄县民族中学(镇雄县第四中学) 地 址:镇雄县南台街道五谷路 13 号/镇雄县南台街道文卫路 11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详见附件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 27 栋 3 单元 1102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240705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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