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江镇2025年种植基地建设车轴村食用菌恒温厂房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金江镇2025年种植基地建设车轴村食用菌恒温厂房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迪庆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江镇2025年种植基地建设车轴村食用菌恒温厂房实验室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金江镇 2025 年种植基地建设车轴村食用菌恒温厂房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YNWZY2025032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金江镇2025年种植基地建设车轴村食用菌恒温厂房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9.582064 万元,招标人为香格里拉市金江镇 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 149.58206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江镇 2025 年种植基地建设车轴村食用菌恒温厂房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金江镇 2025 年种植基地建设车轴村食用菌恒温厂房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 证明;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 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 商可提供内部财务资料)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4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依法纳税 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 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 报表);
1.4.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 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1.6.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注册建 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 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且不得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楼)。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 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竞争性磋商 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未按规定时间及登记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 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及登记方式要求见本磋商公告第三条)。5.售价:人民币 12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安信唐宸大酒店六楼会议室(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香巴拉大道 72 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安信唐宸大酒店六楼会议室(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香巴拉大道 72 号)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金江镇 2025 年种植基地建设车轴村食用菌恒温厂房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楼)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WZY20250328;
2.项目名称:金江镇 2025 年种植基地建设车轴村食用菌恒温厂房实验室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 149.582064 万元,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控制价;
5.采购需求(施工范围):外部钢架棚、恒温室内骨架、恒温室,制冷设备系统。 具体详 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共 1 个标段,供应商须按标段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6.工期:80 日历天(供应商可自报最短工期);
7.项目地点:金江镇车轴村;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 证明;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 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 商可提供内部财务资料)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4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依法纳税 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 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 报表);
1.4.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 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1.6.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注册建 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 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且不得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楼)。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未按规定时间及登记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及登记方式要 求见本磋商公告第三条)。
5.售价:人民币 12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信唐宸大酒店六楼会议室(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香巴拉大道 72 号)。
五、开启
1.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信唐宸大酒店六楼会议室(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香巴拉大道 72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吾竹村开文四组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北泰花园 4 栋 501 号/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吾竹村开文四组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北泰花园 4 栋 501 号/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18288837560、1528455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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