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项目名称)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项目名称)1(标段)已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9-532931-04-01-267576(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100%(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剑川县弥沙乡大邑村。
2.2计划工期:2025年6月15日-2026年2月28日,共计259天。
2.3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规范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及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4其他内容: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原址重建,总用地面积358.95平方米(约0.54亩),总建筑面积1107.7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80.47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6层,容积率为3.09,建筑密度50.28%,消防建筑高度21.7米,建筑高度23.2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第三点:城市品质提升和住房保障: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应用,城市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保障性住房(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计划工期:2025年6月15日-2026年2月28日,共计259天(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负责完成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设计图纸所示、工程量清单及整个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本项目建安工程费:506.078198万元,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
技术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和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不需要提供(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3,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5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2-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若业绩为总承包工程,工程内容中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2,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5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5-2-26,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若业绩为总承包工程,工程内容中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
2、针对信誉要求做如下补充内容:
2.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
2.2近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时投标人企业用企业名称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
2.3.1投标人需提供在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yn.gov.cn/zwfw/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中劳动保障信用记录查询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截图。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7日内在当地银行开设甲、乙方、工程建设地开户银行三方共管的收款账户,乙方每次动用该账户资金都必须让甲方有知情权。(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及按时开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户承诺)。2.3条所有查询时间均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2.4投标人须提供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出具)和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有效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基本开户行无法提供资信证明,请提供由开户行出具的例如存款余额证明或单位结算记录证明等可以证明企业资信的文件。
2.5相关承诺书及说明格式如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无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以上信誉要求中的承诺、说明须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4、根据《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文件规定出具“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要求中的附件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以外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相关人员有效的合格证书或者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和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相关人员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拟派相关人员姓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网址: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其他要求:
5.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9日23时59分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6.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
6.5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6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开标:
方式一: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在开标室进行开标。
(3)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投标文件加密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开标时无法完成读取、导入或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投标,将被撤回,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8、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热线:010-86483801(24小时),QQ:400961899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anchuan.gov.cn)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漾濞路212号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巷139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投诉电话:
行政监督单位: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2-4521641
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项目名称)2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9-532931-04-01-26757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原址重建,总用地面积358.95平方米(约0.54亩),总建筑面积1107.7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80.47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6层,容积率为3.09,建筑密度50.28%,消防建筑高度21.7米,建筑高度23.2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1.1技术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从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含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变更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等。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5计划工期:2025年6月15日-2026年2月28日,共计259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3份近5年(2020年1月至今)完成的单项建安工程费不小于350万元房屋建筑或土建工程相关专业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0年1月至今)业绩个数不小于2,单项建安工程费不小于350万元,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相关专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与本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且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保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资格,其他要求:
1、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应配置至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及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原件扫描件。(注:若2023年财务报告未完成审计或公司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则提供本单位2023有效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提供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投标文件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查询,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拟派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或持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常驻工地人数(除总监外)不少于5人,其中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人员不得少于5人,总监每月到岗21天,其他专业人员(包括专监和监理员)每月到岗24天。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9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其他要求:根据《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文件规定出具“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二卷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中的附件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anchuan.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漾濞路212号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巷139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投诉电话:
行政监督单位: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2-45216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项目名称)1(标段)已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9-532931-04-01-267576(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100%(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剑川县弥沙乡大邑村。
2.2计划工期:2025年6月15日-2026年2月28日,共计259天。
2.3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规范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及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4其他内容: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原址重建,总用地面积358.95平方米(约0.54亩),总建筑面积1107.7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80.47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6层,容积率为3.09,建筑密度50.28%,消防建筑高度21.7米,建筑高度23.2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第三点:城市品质提升和住房保障: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应用,城市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保障性住房(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计划工期:2025年6月15日-2026年2月28日,共计259天(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负责完成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设计图纸所示、工程量清单及整个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本项目建安工程费:506.078198万元,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
技术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和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不需要提供(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3,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5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2-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若业绩为总承包工程,工程内容中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2,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5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5-2-26,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若业绩为总承包工程,工程内容中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
2、针对信誉要求做如下补充内容:
2.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
2.2近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时投标人企业用企业名称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
2.3.1投标人需提供在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yn.gov.cn/zwfw/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中劳动保障信用记录查询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截图。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7日内在当地银行开设甲、乙方、工程建设地开户银行三方共管的收款账户,乙方每次动用该账户资金都必须让甲方有知情权。(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及按时开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户承诺)。2.3条所有查询时间均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2.4投标人须提供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出具)和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有效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基本开户行无法提供资信证明,请提供由开户行出具的例如存款余额证明或单位结算记录证明等可以证明企业资信的文件。
2.5相关承诺书及说明格式如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无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以上信誉要求中的承诺、说明须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4、根据《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文件规定出具“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要求中的附件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以外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相关人员有效的合格证书或者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和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相关人员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拟派相关人员姓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网址: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其他要求:
5.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9日23时59分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6.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
6.5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6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开标:
方式一: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在开标室进行开标。
(3)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投标文件加密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开标时无法完成读取、导入或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投标,将被撤回,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8、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热线:010-86483801(24小时),QQ:400961899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anchuan.gov.cn)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漾濞路212号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巷139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投诉电话:
行政监督单位: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2-4521641
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项目名称)2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9-532931-04-01-26757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原址重建,总用地面积358.95平方米(约0.54亩),总建筑面积1107.7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80.47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6层,容积率为3.09,建筑密度50.28%,消防建筑高度21.7米,建筑高度23.2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1.1技术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从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含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变更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等。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5计划工期:2025年6月15日-2026年2月28日,共计259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3份近5年(2020年1月至今)完成的单项建安工程费不小于350万元房屋建筑或土建工程相关专业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0年1月至今)业绩个数不小于2,单项建安工程费不小于350万元,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相关专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与本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且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保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资格,其他要求:
1、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应配置至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及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原件扫描件。(注:若2023年财务报告未完成审计或公司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则提供本单位2023有效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提供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投标文件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查询,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拟派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或持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常驻工地人数(除总监外)不少于5人,其中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人员不得少于5人,总监每月到岗21天,其他专业人员(包括专监和监理员)每月到岗24天。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9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其他要求:根据《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文件规定出具“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二卷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中的附件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anchuan.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漾濞路212号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巷139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投诉电话:
行政监督单位: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2-452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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