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2025年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2025年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2025年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2025年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2025-DLJC-C0042-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2025年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工作需要,在蒙自市辖区内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及延伸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互联网涉税费系统现场辅导及远程协助服务,税费引导、咨询、宣传服务,税费事项提示提醒服务,税费档案整理及其他临时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1日 至 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
方式:持文件获取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2.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争性磋商。(规定时间及报名地点要求见本磋商邀请)。
3.供应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
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南方电网旁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2025年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2025-DLJC-C0042-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2025年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工作需要,在蒙自市辖区内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及延伸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互联网涉税费系统现场辅导及远程协助服务,税费引导、咨询、宣传服务,税费事项提示提醒服务,税费档案整理及其他临时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1日 至 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
方式:持文件获取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2.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争性磋商。(规定时间及报名地点要求见本磋商邀请)。
3.供应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
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南方电网旁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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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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