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渗滤液处理站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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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丽江市 | 采购单位 | 永胜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渗滤液处理站运维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 年渗滤液处理站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LJGT-2025-01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渗滤液处理站运维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58 万元,招标人为永胜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渗滤液处理站运维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渗滤液处理站运维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条件:供应商必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3 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至 2024 年度任意三 个月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 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 证明材料);
3.4 纳税及社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3 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及相关 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 均视为无效;
3.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需具有从事污水处理或环境污染治理的机构、企业的 能力。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59 号 2 楼)丽江 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59 号 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59 号 2 楼)七、其他
1.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永胜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2025 年渗滤液处理站运维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欢迎符合相应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5 年渗滤液处理站运维服务。
2.2 采购内容:完成 2025 年渗滤液处理站运维服务所涉及的全部服务及设备实施工作。详 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采购预算:58 万元,单价上限为:128 元/m³(以出水率计)。(单价包干,按规定的服 务期限实际渗滤液处理产水量单价结算,即:成交单价*实际发生量。根据《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最终服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预算金额,若采购人需追加合同标的时,与 成交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不超过百分之十。)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2 个月服务期满为止。
2.5 服务地点:永胜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2.6 质量承诺及要求:符合《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 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3 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至 2024 年度任意三 个月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 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 证明材料);
3.4 纳税及社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3 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及相关 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 均视为无效;
3.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需具有从事污水处理或环境污染治理的机构、企业的 能力。
4.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3 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 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59 号 4 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大写: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4 月 11 日下午 14:30 时,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59 号 2 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以 U 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 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胜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 址:永胜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锦上城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439767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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