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弥勒市虹溪镇狮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石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3-28
【招标公告】弥勒市虹溪镇狮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石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弥勒市虹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弥勒市虹溪镇狮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石材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弥勒市虹溪镇狮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石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研和(2025)第43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虹溪镇狮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石材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虹溪镇人民政府
O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虹溪镇狮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石材300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虹溪镇狮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石材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虹溪镇狮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石材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8日 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三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虹溪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虹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弥勒市虹溪镇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861184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
1号商铺三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479973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瓜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匪 (盖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虹溪镇狮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石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研和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号三楼)获取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研和<2025>第43号
项目名称:弥勒市虹溪镇狮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石材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采购需求:虹溪镇狮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石材300套。具体技术参数详
见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运送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交付招标
人正常使用;
交货地点:弥勒市虹溪镇人民政府,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验收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
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书面声明)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
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截止时
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进行查询保留,无须投标单位提供证
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
》财库<2022>1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
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
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447997368@qq.com)o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6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1.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
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弥勒市虹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弥勒市虹溪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承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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