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祥和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基础建设项目—康仲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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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丽江市 采购单位 康仲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祥和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基础建设项目—康仲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祥和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基础建设项目—康仲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ianHe(2025)-02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祥和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基础建设项目—康仲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72.44081 万元,招标人为古城区祥 和街道太和社区康仲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72.44081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祥和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基础建设项目—康仲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祥和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基础建设项目—康仲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 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此部分提供承诺 书) 1.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 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 1 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 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 应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 材料。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内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 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 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 承诺书)。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1.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①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2.3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丽江市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 10 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丽江市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 10 栋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ianHe(2025)-0203。 2.项目名称:祥和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基础建设项目—康仲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0 元。 5.采购需求:破损混凝土路面拆除、混凝土路面凿毛、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铺设土工布、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及路面标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 期;45 日历天完成所有工程内容。 7.交付(或实施)地点:丽江市古城区。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确保满足项目 使用需求及功能满足,达到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 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此部分提供承诺 书) 1.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 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 1 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 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 应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 材料。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内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 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 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 承诺书)。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1.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①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2.3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3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 10 栋)。方式:现场购买,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服务。 售价:800.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以及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鲜章);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报 名无需提供);3、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报名无需提供);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 章);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5 年 04 月 0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0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 10 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的代理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云建招协【2023】51 号《云南省建 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进行计算后下浮 20% 计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社区康仲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社区康仲组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 10 栋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9534481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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