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第2号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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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保山市 采购单位 保山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恒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保山市提升公共卫生辐射能力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云南金邈琢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第2号

一、项目编号:YNHRZB-2025-001

二、项目名称:保山市提升公共卫生辐射能力采购项目
采购日期:2025-02-07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荣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明市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桥头居委会云南华楚汽配玻璃物流A9
被投诉人1: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府门街17号
被投诉人2:云南恒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同仁街201号(九隆小区经济适用房对面
供应商:云南金邈琢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正阳北路义乌商贸城9幢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保山市提升公共卫生辐射能力采购项目(第2标段)(项目编号:YNHRZB-2025-001)”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方式违规。招标公司未按规定的采购方式对本次项目组织招标采购,此次采购项目的属于货物类项目,不属于服务类项目,应该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而不是竞争性磋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判定该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恢复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作出此处理决定的时间是2025年3月24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保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隆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保山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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