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员工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3-22
【招标公告】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员工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和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员工食堂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员工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YNHM-20250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员工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7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员工食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员工食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或 2024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
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供应商(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满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满3个月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缴费所属时
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
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满3个月的),可提供情况说
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
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
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3月21日08时03分到2025年03月27日17时03分
获取方式3.1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
月27日,上午 8:30 分至11:30 分,下午14:00 分至17:30 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在云南和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烟草小区06号商
住楼)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3磋商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1)营业执照
(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
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3月31日14时03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烟草小区06号商住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17时03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烟草小区06号商住楼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1.1项目编号:YNHM-2025013。
1.2项目名称: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员工食堂服务项目。
1.3 磋商内容:物业服务及员工食堂服务(详见第六章采购人需求)。
1.4 最高限价:***.00元。
1.5 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规定起始时间为准)。
1.6 服务地点: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服务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1.8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或2024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
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供应商(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满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满3个月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缴费所属时
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
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满3个月的),可提供情况说
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
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
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上
午8:30 分至11:30 分,下午14:00 分至17:30 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在云南和铭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烟草小区06号商住楼)报名
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3 磋商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
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2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03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和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
自市烟草小区06号商住楼)。
5、开启
5.1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启方式:现场递交
5.3.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烟草小区06号商住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
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金盾武装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北京路南延线与彩云路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96545137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和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烟草小区天马路06号商铺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437243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纛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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