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边坡雷达监测设备和自动化无人机场系统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边坡雷达监测设备和自动化无人机场系统采 购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JZ(WS)(公开招标)20250314001)
一、内容:
更正内容为:招标公告内容以此次发布为准,原招标公告作废,具体内容详见 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富宁县新华镇城北迎宾路67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0幢8号门面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边坡雷达监测设备和自动化无人机场系统采购”的 潜在供应商前往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0幢8号门面)获取 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WS)(公开招标)20250314001
2.项目名称:
***边坡雷达监测设备和自动化无人机场系 统采购。
3.预算金额:203.00万元。
4.最高限价:203.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单项报价不得超出单价限价)。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1 | 可移动式全方位边坡稳定监测雷达 | 1.00 | 台 | 1450000.00 |
2 | 自动化无人机场系统 | 1.00 | 套 | 580000.00 |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8.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不少于3年,包括后期的系统升级,零部件更换,耗材,损耗零件等都属于免费更 换。质保期后的维保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100000.00元/年。
10.质量标准:所有采购设备及系统需严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建设目标,技术要求和评估 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定,完全满足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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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书和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 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 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 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其他材料进行说明;
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 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 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成立 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 证明文件;
1.3.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 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成立 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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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 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划分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 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委托书或其 他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17 09:00至2025-03-24
17:30,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0幢8号门面)方式(现场或远程):1、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项目特定资 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一套前往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远程报名,投标 申请人将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 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发送给招标代理公司核验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4-09 15: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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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
地 址:富宁县新华镇城北迎宾路6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0幢8号门面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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