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3-18

【招标公告】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弥勒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永道招【2025 年】GC 第 003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0 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租舍水库位于弥勒县城西南 8km 的坝子边缘,坐落于西一乡攀枝村公所的租舍村,该水库建于一九五八年,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 29.84m,径流面积 6.5km2,原设计总 库容为 1500 万 m3,为中型水库。从县城经温泉或铺龙均有简易公路可达租舍水库。水库现 有枢纽建筑物为:均质土坝一座,输水高涵一条、输水低涵一条。坝轴线长 202m,坝顶高 程 1458.85m,最大坝高 29.84m,坝顶宽 4.0m。现有输水干渠总长 6.9km,设计过流量 2.5m3/s。引水干渠总长 9.28km,设计过流量 3.0m3/s。经大树龙潭水和洗洒水库水补充,租舍水库每年可蓄水 300 万 m3,能解决水库下游租舍村和路体村 2200 余亩农田灌溉用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资格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部公布的可承担大中型水库大 坝安全鉴定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 2024 年 6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 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注: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此项不列入废标条件)。5.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对磋商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1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各磋商申请人于 2025 年 0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08:00 至 11:30,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上述资料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 文昌街 4 号)领取采购文件,以上资料收取后不再退还。除现场报名外,本项目还可接受网 络报名,磋商申请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为一个 PDF 格式文档发送至邮箱后联系我公司工作人 员后以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式:***,邮箱:2982292498@qq.com)。邮 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七、其他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弥勒市水务局(以下简 称:采购人)委托,对项目名称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 全鉴定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承担本项目,特邀请有 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服务内容: 2.1 服务地点:弥勒市租舍村。 2.2 最高上限价:80 万元。 2.3 服务期限:120 日历天内提交鉴定成果报告、组织专家进行成果评审验收,并通过审查。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等的要求。成果资 料(电子版与纸质版)按上级行业部门要求提交。 2.5 服务内容:对租舍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 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资格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部公布的可承担大中型水库 大坝安全鉴定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 2024 年 6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 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注: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此项不列入废标条件)。3.5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磋商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各磋商申请人于 2025 年 0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08:00 至 11:30,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上述资料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文昌街 4 号)领取采购文件,以上资料收取后不再退还。除现场报名外,本项目还可接受网络报名,磋商申请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为一个 PDF 格式文档发送至邮箱后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后以 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式:***,邮箱:2982292498@qq.com)。邮件中须 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 6.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费用缴纳后需开具发票的请联系招标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费用缴纳:可转账、电汇。 账户名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3406966923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行营业部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3 月 27 日 14:30 前(北京时间),地点为:红河 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文昌街 4 号)二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http://www.ynslxh.com/)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弥勒市水务局 地 址: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 址:蒙自市文昌街 4 号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勒市水务局 地 址: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9822924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文昌街 4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9822924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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