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江镇烤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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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迪庆藏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江镇烤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金江镇烤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NWZY2025031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金江镇烤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85 万元,招标人为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5.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江镇烤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金江镇烤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提供 2022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财 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 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新成立不满 1 年的机构可提供自成立 以来的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评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 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 诺) 1.4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 料: (1)投标人经工商行政部门或其它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属经营性质的企业的, 提供近期内(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 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 件)。投标人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非经营性质的非企业的,若无上述材料的,可 针对“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说明。 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两个月,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依法免税情况的,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近期内(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社会保险 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 证明(复印件)。 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两个月,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内容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 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时间 为评标前,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评标前,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 记录和证据留存);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 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 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部分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地 点: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楼)。招标文件获 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200.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安信唐宸大酒店六楼会议室(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香巴拉大道 72 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安信唐宸大酒店六楼会议室(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香巴拉大道 72 号)。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江镇烤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沃展谊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的委托,对金江镇烤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 安装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YNWZY20250314】。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欢迎具有 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YNWZY20250314 2、项目名称:金江镇烤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3、采购预算金额:85.00 万元 4、最高限价:85.00 万元。 5、采购需求: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可拆装板式烤房设备、生物质燃烧机设备进行采 购【所有项目内容为一个整体,在投标时投标人应对全部内容进行整体编制文件、提交文件 及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5.1 需求一览表 项目内容(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及服务要求 可拆装板式烤房设备 50 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与技术及服务要求”。生物质燃烧机设备 70 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与技术及服务要求”。 5.1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5.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点地点。 5.3 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供应商负责货物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服务,并 承担相应售后服务。 5.4 质保期限:不低于 36 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投标人可自行填报质保期,但 不得低于 36 个月) 5.5 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 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6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提供 2022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财 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 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新成立不满 1 年的机构可提供自成立 以来的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评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 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 诺) 1.4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 料: (1)投标人经工商行政部门或其它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属经营性质的企业的,提供近期内(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 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 印件)。投标人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非经营性质的非企业的,若无上述材料的,可针对“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说明。 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两个月,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依法免税情况的,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近期内(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社会保险 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 证明(复印件)。 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两个月,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内容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 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 评标前,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评标前,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 记录和证据留存);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 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 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部分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 楼)。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200.00 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信唐宸大酒店六楼会议室(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香巴拉大道 72 号)。开标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安信唐宸大酒店六楼会议室(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香巴拉大道 72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采购人及采 购代理机构对其他媒体转载的公告和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进口产品:本项目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 要求”。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 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部分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吾竹村开文四组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北泰花园 4 栋 501 号/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楼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2025 年 3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吾竹村开文四组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北泰花园 4 栋 501 号/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18288837560、1528455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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