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3-15

【招标公告】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元阳县自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HHCX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00,招标人为元阳县自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划编制元阳县辖区内海拔 1200 米以下、坡度 25 度以下区域(耕地、园地、林 地、草地)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农业(产业布局、生态循环系统 建设及生态农业基础配套工程)、林业(生态脆弱区修复、林地占补平衡造林及保粮安全复 耕)、公路(红河谷片区、藤条江片区、乌拉河片区、三家河片区)、水利(水库、供水工程、引提水工程、灌区工程、防洪减灾工程等)、自然资源等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技术方案、投资估算、财务评价、社会效益分析等。规划编制范围内区域面积约 145.4 万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 以下①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 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请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红河辰旭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复兴路复兴花园 4 幢 16 号商铺)领取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或将营 业执照复印件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1056072628@qq.com,并在邮件正文注明所投项目的项 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账户名称: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账户号码:9550880244222500195;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磋商 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复兴路复兴花园 4 幢 16 号商铺)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复兴路复兴花园 4 幢 16 号商铺)七、其他 1.磋商条件: 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元阳县自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 修复工程总体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专 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社会资本,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 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2 项目编号:HHCX2024008 2.3 预算金额:400 万元。 2.4 最高限价:400 万元。 2.5 服务期限:6 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成果 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为止。 2.6 服务地点:元阳县辖区内 14 个乡镇 105 个行政村。 2.7 采购需求:规划编制元阳县辖区内海拔 1200 米以下、坡度 25 度以下区域(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农业(产业布局、生态循环系 统建设及生态农业基础配套工程)、林业(生态脆弱区修复、林地占补平衡造林及保粮安全 复耕)、公路(红河谷片区、藤条江片区、乌拉河片区、三家河片区)、水利(水库、供水工 程、引提水工程、灌区工程、防洪减灾工程等)、自然资源等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技术方 案、投资估算、财务评价、社会效益分析等。规划编制范围内区域面积约 145.4 万亩。2.8 采购范围:对规划编制范围内的所有资源实地踏勘,经比对三调数据和相关单位提供的 数据叠加分析后,对符合实施的地块图斑进行项目总体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 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和批复(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招标人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项目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 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9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科学、客观、详实,规范完成项目总体规划编制、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的相 关要求。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 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满 1 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任意 3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免缴纳社保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纳社保的相 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提供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相关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 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被 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 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9 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 时具备以下①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专业技术职称 证书及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并作出承诺,必须负责全过程的完善和沟通。 3.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 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资质、工程设计农林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资 质,且不得超过 4 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单位。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 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红河辰 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复兴路复兴花园 4 幢 16 号商铺)领取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 料或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1056072628@qq.com,并在邮件正文注明所投 项目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账户名称: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9550880244222500195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5.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磋商申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 年 3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地 点为: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复兴路复兴花园 4 幢 16 号商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阳县自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元阳县南沙镇人民路 163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文澜镇复兴路复兴花园 4 幢 16 号商铺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05607262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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