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5-03-14
【招标公告】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丽江市 |
采购单位 |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ianHe(2025)-03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5.45万元,招标人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
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
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
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
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
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提供承诺书)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
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市查后出具的响
应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
材料。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
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下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
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书).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1.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 供应商至少投入3名安保人员进行服务,且是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拟投入人员无违法犯罪前科(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19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
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
七、其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
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ianHe(2025)-0304
2.项目名称: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 元
6.采购需求: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负责办公区出入口登记检查、定时巡逻检查等监控运
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大楼院落内的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确保消道和主
干道畅通;负责大门口进出车辆、人员、物品的检查工作,认真履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负
责传达室的接待、问讯工作;负责每天下班后(包括周末及节假日)开展防火防盗检查,未关
闭电源设备、照明灯具及时关闭;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如遇甲方单位有重大会
议、活动等需要增派安保人员时,能立即就近安排安保人员增援,并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支
援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11个月。
8.交付(或实施)地点:丽江市玉龙县。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
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
cn)
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
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
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
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提供承诺书)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
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
应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
材料。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
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
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书)。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 供应商至少投入3名安保人员进行服务,且是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拟投入入员无违法犯罪前科(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
方式:现场购买,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服务。
售价: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以及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鲜章)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报
名无需提供);3、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报名无需提供);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
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
栋)。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
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
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的代理费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
建招协(2024〕58号)”收费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丽江市玉龙县龙翔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丽江市玉龙县龙翔路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953448195@qq.com
招标人或共招标代埋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委氽扎(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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