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木高村尼嘎阁一三组肉牛产业扶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3-14
【招标公告】木高村尼嘎阁一三组肉牛产业扶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迪庆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香格里拉市上江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迪庆恒雅云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木高村尼嘎阁一三组肉牛产业扶持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木高村尼嘎阁一三组肉牛产业扶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YR20250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木高村尼嘎阁一三组肉牛产业扶持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53.64万元,招标人为香格里拉市上江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3.64万元;采购西门达尔能繁母牛72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木高村尼嘎阁一三组肉牛产业扶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木高村尼嘎阁一三组肉牛产业扶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
1.2.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税务
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
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
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V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
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
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
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日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
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工业
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批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40000万元
以下或从业人员2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且从业
人数2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从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数5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香格里拉市坛城旺角2幢1单元3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4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香格里拉市坛城旺角2幢1单元301室
七、其他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 (1)、本次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2)、磋商申请单位在决定参加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3)、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
或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550274100@qq.com: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有效的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报名登记卡;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元): 400元/份,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香格里拉市上江乡人民政府
地 址: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格兰村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迪庆恒雅云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维西县保和镇三江大道锦城小区C1栋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502741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人酥ω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以目瓦嫂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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