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沅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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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普洱市 | 采购单位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沅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镇沅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招标编号:YNKZ-2025(年)十二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沅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 49.00 万元/年,招标人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9.00 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沅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镇沅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七条的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 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 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 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 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1.3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1.5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信用要求:供应商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
诺函原件。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或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曙光路85号 (碧桂园溪台) 1幢1-2层101室(云 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曙光路85号 (碧桂园溪台) 1幢1-2层101室(云 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镇沅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 购,特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KZ-2025(年)十二号
2.采购项目名称:镇沅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项目 3.采购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49.00 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项目需由供应商派驻能够胜任相关工作的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审判执行 辅助工作和事务性辅助等工作,从而为法官减负、为审判提速、为司法增效(具体内容详见 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合同,若未达到采购方服务要求的,
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3.服务地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付款方式:根据完成工作量情况,按季度支付费用。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 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 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 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 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1.3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1.5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信用要求:供应商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 诺函原件。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或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 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7.1 磋商文件自 2025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 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 格不能转让)。
7.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7.3.1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的恕不办理报名手续:(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不需)。
7.4 报名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曙光路 85 号 (碧桂园溪台) 1 幢 1-2 层 101 室(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18 日 0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曙光路 85 号 (碧桂园溪台) 1 幢 1-2 层 101 室(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 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 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3 月 18 日 09;0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曙光路 85 号 (碧桂园溪台) 1 幢 1-2 层 101 室(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绿海路延长线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绿海路延长线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59371876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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