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弥勒市2025年灭鼠鼠药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3-07

【招标公告】弥勒市2025年灭鼠鼠药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弥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弥勒市2025年灭鼠鼠药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弥勒市2025年灭鼠鼠药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研和【2025】第26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2025年灭鼠鼠药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元/瓶,招标人为弥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格为:0.5%溴敌隆母液,500毫升/瓶。具体采购瓶数以采购人实 际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2025年灭鼠鼠药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2025年灭鼠鼠药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7日 08时00分到2025年03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941713324@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三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弥勒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4455899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 1号商铺三楼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941713224@qq.com 赵卩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妊扒盖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2025年灭鼠鼠药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号三楼)获取,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研和【2025】第26号 项目名称:弥勒市2025年灭鼠鼠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瓶; 最高限价:***元/瓶; 采购需求:规格为:0.5%溴敌隆母液,500毫升/瓶。具体采购瓶数以采购 人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下达采购内容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供货 并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结束止。 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需供货至各乡镇; 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货物验收: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后,投标人需提供随货同行的相关合格证书 由采购人进行验收;卸货及有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同时由采购人抽取的样 品送到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 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若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 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 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 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 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 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用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 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截止时 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进行查询保留,无须投标单位提供证 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 (财库<2022>1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 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如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须具备符合该项目采购需求“0.5%溴敌隆母液” 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符合该项目采购需求 0.5%溴敌隆母液”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代 理授权书,且所授权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符合该项目采购需求“0.5%溴敌隆母 液”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需包含本项目所采购货物) 3.4、样品要求 1瓶500毫升的0.5%溴敌隆母液 注:(1)请各投标单位于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前送至云南研和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2)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评审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中标人提供的样品 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3)提供的样品无需单独提供检测报告(评审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检 测报告为准)。 (4)以上所要求的样品提供仅为评分提供参考,不作为废标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4日,上午08:00- 11:30分,下午14:00-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941713324@qq.com)o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6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1.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 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弥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弥勒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云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