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元阳县2024年“携手兴乡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元阳县2024年“携手兴乡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元阳县2024年“携手兴乡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元阳县 2024 年“携手兴乡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HJT【2025】(滇)第 0210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元阳县 2024 年“携手兴乡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元阳县大坪 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元阳县 2024 年“携手兴乡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元阳县 2024 年“携手兴乡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
382456903@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报名表,逾期视为放弃。回传报名表后,代理 机构确认通过方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 94 号现代广场 8 楼 8A)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 94 号现代广场 8 楼 8A)七、其他
项目概况
元阳县 2024 年“携手兴乡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磋 商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 382456903@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元阳县 2024 年“携手兴乡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NHJT【2025】(滇)第 0210 号;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500,000.00 元;
1.5 采购需求:挡土墙 240m³,场地硬化 1675㎡,排水沟 180m,砖砌防护栏 60m,金属栏杆 60m,台阶 15㎡,公共照明设施 7 套。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建设标准、验收规范及各行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1.7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210 日历天内完成。
1.8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机关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的承诺书(格式自拟);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供应商提供 2022 年度-2024 年度任 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 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相关 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 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 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 1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 说明或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 1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 说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 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2 月26日至2025年 3月 5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 382456903@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报名表,逾期视为放弃。回传报名表后,代理 机构确认通过方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
(2)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售价:600 元/份,文件费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磋商文 件。
4.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 94 号现代广场 8 楼 8A)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大坪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 94 号现代广场 8 楼 8A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省财政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大坪乡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 94 号现代广场 8 楼 8A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8245690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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