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5-02-27

【招标公告】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丽江市 采购单位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 (招标编号:LJHY(磋)-202502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监 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3.164432 万元,招标 人为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确保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成本)控制以及合 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完成预期目标,全面组织协调完成工程监理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地质灾害防 治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蒗县紫玛街道岔河社区碧水雅居 11-2-4)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蒗县紫玛街道岔河社区碧水雅居 11-2-4) 七、其他 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蒗县紫玛街道岔河社区碧水雅居 11-2-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03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 包-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LJHY(磋)-2025020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 ***.32 元(最终以审计工程项目结算为准)。 5.最高限价:约 ***.32 元(最终以审计工程项目结算为准)。 6.采购需求: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油米小组滑坡、加租崩塌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 包-监理服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确保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成本)控制以 及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完成预期目标,全面组织协调完成工程监理的全部内容。7.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8.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T0222-2006)和国家现行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 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 3 个月内由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 行承诺。)。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缴税的证明;②提供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 1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 级)。 2.2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 称;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一人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地质工程或岩土工 程或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除外。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货物服务 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 幅度由 2%—3%提高--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 规定执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 标准,本项目对应政策所适用行业为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备注: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体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 请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执 行。 6.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 3.2 缴纳账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 3.3 缴纳形式:仅限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其他方式缴纳的,视 为无效。 3.4 缴纳时间: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至丽江恒业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3.5 保证金专户信息: 收款单位: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宁蒗支行 账号: 120888890020000000970 注:(1)保证金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过长时可简写即采购单位+采购内容。 (2)保证金缴纳成功后需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携带缴纳凭证于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收据。 (3)财务部门联系人:郑润华 联系电话:18469536365 3.6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 金将按要求支付了相关费用和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7 财务部门联系人:郑润华 联系电话:18469536365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0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03 月 05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蒗县紫玛街道岔河社区碧水雅居 11-2-4);现场报名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以上报名资料需加盖申请人鲜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 03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蒗县紫玛街道岔河社区碧水雅居 11-2-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 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万格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蒗县紫玛街道岔河社区碧水雅居11-2-4 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万格路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80381979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蒗县碧水雅居11-2-4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8170660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船血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久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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