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宁公路分局G357东山至泸水K2635+165~K2637+900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玉溪市 发布日期:2025-02-25

【招标公告】华宁公路分局G357东山至泸水K2635+165~K2637+900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玉溪市 采购单位 华宁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华宁公路分局G357东山至泸水K2635+165~K2637+900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华宁公路分局G357 东山至泸水K2635+165~K2637+900 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服务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5〕FWCS-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华宁公路分局G357 东山至泸水K2635+165~K2637+900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服务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华宁公路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1)华宁公路分局G357 东山至泸水 K2635+165~K2637+900 灾害防 治工程设计服务,按照现行规范,开展现场调查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提供施工期间的 动态设计调整及后续服务等(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 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服务)工作,并协助业主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等(2)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设计整改的,供应商不得另行收费,只能 按一个项目对待,收取一次费用(3)供应商成交后编制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如经采 购人上级单位审查三次均未通过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则采购人可以终止项目设计合 同,采购人不向供应商支付设计费用(4)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调 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果有),并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间的后 续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宁公路分局G357 东山至泸水K2635+165 K2637+900 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宁公路分局G357东山至泸水K2635+165~K2637+900 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服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注若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 计报表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供应商信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 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止,如若出现上述情况依旧参与招标活动一经查 实,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 建、交通工程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或 社保证明。(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全权负责本设计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 换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4日10时30分到2025年03月0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 2025年2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云南恒浩招标有限 公司(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邮件,(1)现场获取: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明材料);授权人参 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 含身份证明材料)。(2)网络邮件报名: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的彩色扫描 件发送至邮箱(2733257142@qq.com)获取,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通知代理机构(0877- 5058508)接收,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4.售价:0.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华宁县和缘小区7号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7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华宁县和缘小区7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华宁公路分局G357东山至泸水K2635+165~K2637+900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 年3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磋商条件 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宁公路分局委托对华宁公路分局 G357 东山至泸水K2635+165 K2637+900 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 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 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宁公路分局G357 东山至泸水K2635+165~K2637+900 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服务 2.项目编号:HHZB〔2025〕FWCS-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1)华宁公路分局G357 东山至泸水K2635+165~K2637+900 灾害防治工程设 计服务,按照现行规范,开展现场调查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提供施工期间的动态设计 调整及后续服务等(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和缺陷 责任期内的设计服务)工作,并协助业主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等;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设计整改的,供应商不得另行收 费,只能按一个项目对待,收取一次费用; (3)供应商成交后编制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如经采购人上级单位审查三次均未通过或 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则采购人可以终止项目设计合同,采购人不向供应商支付设计费用; (4)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果有),并负责 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5.采购预算及报价方式: (1)采购预算按《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JT53/T001-2013)中表 4-22 的 费率标准,以项目下达计划资金为基数计算后优惠下浮,下浮率>0%。 (2)设计费用报价方式:采用优惠下浮率的方式,不允许设计费用向上浮动。 (3)《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JT53/T001-2013)4.3.4养护项目前期工作费 中表4-22 所列费率如下: 路线工程设计费费率表 表4-22 路线工程费(万元)费率(%)算 例(万元) 路线工程费设计 费 500以下2.5 500 500×2.5%=12.5 500~1000 2.0 1000 12.5+(1000-500)×2.0%=22.5 1000-5000 1.5 5000 22.5+(5000-1000)×1.5%=82.5 5000-10000 1.0 10000 82.5+(10000-5000)×1.0%=132.5 10000 以上0.5 11000 132.5+(11000-10000)×0.5%=137.5 6.服务期限项目整体服务自设计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委托的工程设计项目计 划下达并完成项目交竣工验收止,其中,设计周期为在接到采购人设计指令后,设计单位即 开展工作,项目在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的编制。 7.质量要求设计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须遵循交通运输部相关规范,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 和标准,设计依据充分、合理,设计文件符合科学先进、安全、耐用、经济的原则,提供科 学客观的报告。 8.项目地点:玉溪市华宁县境内。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内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宁公路分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泌 招标人:华宁公路分局 地 址:华宁县宁州街垣办事处松山路中段 联系人:*** 电 话:*** 2^ 电子邮件:11967894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华宁县办公地址)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73325714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w从应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么喇惨沧狗涵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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