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丽江市永胜县某部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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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丽江市 | 采购单位 | 丽江市永胜县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丽江市永胜县某部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丽江市永胜县某部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GYMH-ZB-250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永胜县某部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丽江市永胜县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提供蔬菜、肉类等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事宜,按照业主所订购的品种、数 量,按质按量准时向业主提供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市永胜县某部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市永胜县某部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提供 2022 年至 2023 年(任意一 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1 年公司无需提 供)或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当月的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证明材料纳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纳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 三个月的社保局出具的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局出具缴纳情况的相关
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成立不满 3 个月公司无需提 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指 2019 年至 今)无因响应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响应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 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5)供应商信用良好,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为准);只需提 供书面声明;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 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提供承诺;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报名;售价:RMB500.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支持邮 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办事处会议室;(地址:永胜县永 北镇环城北路 15 号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办事处会议室;(地址:永胜县永 北镇环城北路 15 号 4 楼)
七、其他
丽江市永胜县某部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丽江市永胜县某部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福地家园二期 304 栋商铺 808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3 月 0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MH-ZB-25004
项目名称:丽江市永胜县某部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约 250,000.00 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根据市场物资价格不做优惠下浮,即下浮率=0%。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商品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磋商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采购需求:
负责提供蔬菜、肉类等主副食原材料配送服务事宜,按照业主所订购的品种、数量,按质按 量准时向业主提供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一年一签;因成交供应商配送商品质量未到 达甲方要求的质量配送时业主有权更换供应商,按照评审报告排名顺序更换至第二候选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提供 2022 年至 2023 年(任意一
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1 年公司无需提 供)或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当月的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证明材料纳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纳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 三个月的社保局出具的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局出具缴纳情况的相关 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成立不满 3 个月公司无需提 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指 2019 年至 今)无因响应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响应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 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5)供应商信用良好,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为准);只需提 供书面声明;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 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提供承诺;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8 日,每天上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福地家园二期 304 栋商铺 808 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RMB500.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地点: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办事处会议室;(地址:永胜县永北镇环城 北路 15 号 4 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 03 月 0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办事处会议室;(地址:永胜县永北镇环城 北路 15 号 4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 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居民身 份证原件;以上证照需加盖公章。
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公 告,请各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江市永胜县某部 地 址: 丽江市永胜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福地家园二期 304 栋商铺 808 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丽江市永胜县某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市永胜县某部
地 址:丽江市永胜县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福地家园二期 304 栋商铺 8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0374161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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