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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中医医院采购麻、精一、精二药品配送企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孜鑫招字(2025)NO-2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蒙自市中医医院采购麻、精一、精二药品配送企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10.00 万元,招标人为蒙自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蒙自市中医医院麻精药品配送相关服务,供货方式为订单采购,每批次根据采购 人的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配送服务,本次采购按实际配送麻精药 品数量及品种结算。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蒙自市中医医院采购麻、精一、精二药品配送企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蒙自市中医医院采购麻、精一、精二药品配送企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磋商申请人未纳税及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相关情况说 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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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9.磋商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 投标;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药品生产企业投标,须同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应具有相关生产资格,并具有相关生产范围;供应商如为药品经营企业投标,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应具有相 关经营资格,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其代理的生产企业具有相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符 合定点经营资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主管部门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一)凡有意向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02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02 月 27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述资料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现 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报名时提供);4.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5.供应商如为药品生产企业投标,须同时具有《药品 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应具有相关生产资格,并具有 相关生产范围;供应商如为药品经营企业投标,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精神 药品类应具有相关经营资格,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其代理的生产企业具有相应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符合定点经营资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主管部门等相关要求。(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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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七、其他
蒙自市中医医院采购麻、精一、精二药品配送企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蒙自市中医医院采购麻、精一、精二药品配送企业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云南孜鑫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03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5)NO-25;
1.2 项目名称:蒙自市中医医院采购麻、精一、精二药品配送企业项目;
1.3 采购需求:蒙自市中医医院麻精药品配送相关服务,供货方式为订单采购,每批次根据 采购人的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配送服务,本次采购按实际配送麻 精药品数量及品种结算。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1.4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10.00 万元,该价格已包括该项目所需运输配送费、售后服务费、人工成本差旅等、缺陷修复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该项目所需全部费用(注:该价格为三年暂估价,供应商只需响应报价,最终结 算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结算价=药品价格按照(最新)采购平台挂网定价或国家议价执 行,于挂网定价或者医保支付价格(两者就低不就高)*实际采购量);
1.5 交货地点: 蒙自市中医医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说 明:服务期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本次采购内容,则执 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 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1.7 交货期: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要货通知单后 2 日历天内完成当批产品的供货及配送;响应时间 1 小时,48 小时配送到位,紧急采购 2 小时配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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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质量要求:药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药品标准及地方药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管理法》等的要求,且能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1.9 其他要求:①药品配送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资质,能满足医院临床需求,配送的药品符 合政府采购要求;②具有与配送药品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③具有与配送药 品相适应的现代物流设施,储存能力能够满足医院需求;④具有完善的配送网络和运输能力;⑤药品价格按照采购平台挂网定价或国家议价执行,不得高于挂网定价或者医保支付价格(两者就低不就高);⑥能做到药品、出库单、发票随货同行;特殊情况,发票滞后不能超 过 30 天。⑦能够提供定期随访服务,对配送中存在问题能积极配合医院整改;能接受外包 装污染、破损、霉变及近效期药品无条件退货,除特殊情况,配送的药品有效期不得低于 12 个月。⑧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医院发送的订单执行。常规药品乙方接到甲方 书面采购需求计划通知后,于 2 个工作日送抵交货地点;紧缺药品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于 12 小时内送抵交货地点;发生紧急状况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 2 小时内将所 需药品送达甲方交货地点,供应商药品配送率需达到采购人需求的 95%以上。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磋商申请人未纳税及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相关情况说 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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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9.磋商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 投标;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药品生产企业投标,须同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应具有相关生产资格,并具有相关生产范围;供应商如为药品经营企业投标,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应具有相 关经营资格,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其代理的生产企业具有相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符 合定点经营资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主管部门等相关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凡有意向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02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02 月 27 日,每日上 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述资料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 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如为药品生产企业投标,须同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应具有相关生产资格,并具有相关生产范围;供应商如为药品经营企 业投标,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应具有相关经营资格,并具有相 应经营范围,其代理的生产企业具有相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定点经营资格、《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主管部门等相关要求。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四、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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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申请文件为无效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 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自市中医医院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线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和顺街 27 号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蒙自市医疗保障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蒙自市中医医院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线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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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双河小区和顺街 27 号 1 幢 1-5 层 联 系 人: 姚鹏
电 话: 0873-37559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