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砚山县八嘎乡胡广箐村委会胡广箐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2-20
【招标公告】2025年砚山县八嘎乡胡广箐村委会胡广箐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砚山县八嘎乡胡广箐村委会胡广箐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 年砚山县八嘎乡胡广箐村委会胡广箐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5326001ZWX000067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砚山县八嘎乡胡广箐村委会胡广箐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砚山县八嘎乡人
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污水治理;2.村内道路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砚山县八嘎乡胡广箐村委会胡广箐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砚山县八嘎乡胡广箐村委会胡广箐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担任该项目负责
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
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
破产状况。
3.4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企业,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
员。
3.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
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6 信誉要求:
3.6.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
态,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及相关人
员近一年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同时附信誉承诺。如查询到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
资格。
3.6.2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关于请衔接相关单位同意查询用
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记录事项的紧急通知》(云劳监局(2018)7号)的文件要求,投标单
位中标后,由招标人向当地行管部门进行函询。如查询到中标人有不良记录,取消中标资格。
3.6.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查询到中标人有不良记录,
取消中标资格。
3.6.4近3年无不良记录承诺近3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等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注:以各级政府机构信
息网络平台发布的不良记录查询为准,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不良记录将
取消其中标资格)。
3.7其他要求:
(1)若为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
查询截图,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y
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
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事指南;
(2)重大涉及诉讼事件近三年以来若有涉及诉讼案件的提供结果,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书,
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9日12时00分到2025年02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砚山县七乡大道龙湖公园入口处)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砚山县七乡大道龙湖公园入口处)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
地 址: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28448283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砚山县七乡大道龙湖公园入口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6171130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言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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