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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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永平公路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理琨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平公路分局2025 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LKX-(2025)-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永平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工程项目计划下达的单个或多个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商业信誉:
(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
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
满的除外)。
2.1.2.2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事务所)
执业许可。
2.3.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2.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参
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大理琨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黄瓜
营二组18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大理琨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黄瓜
营二组189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编号:DLKX-(2025)-12
1.2项目名称: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
1.3招标范围: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工程项目计划下达的单个或多个工程财务决算审计
服务。
1.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由招标人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完
成项目招标范围内所约定的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内容)
1.5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共分为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商业信誉:
(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
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
满的除外)。
2.1.2.2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事务所)
执业许可。
2.3.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2.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参
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2月20日08时30分至20252月26口17时00分(北京时间)。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及邮箱)。
3.2获取地点:通过大理琨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邮箱:1730493789@qq.com 提交上
述资料扫描件。请先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审核情况,文件领取表及填报报名登记
表、磋商文件获取细则等确认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料审
核通过,供应商缴纳文件费用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3.3获取方式:邮件方式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4.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3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
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平公路分局采购监督小组,电话:1351872040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平公路分局
地 址:永平县博南镇新光东路117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琨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黄瓜营二组189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7304937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O (盖章)
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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