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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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永平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琨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永平公路分局2025 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LKX-(2025)-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永平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工程项目计划下达的单个或多个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商业信誉: (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 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 满的除外)。 2.1.2.2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事务所) 执业许可。 2.3.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2.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参 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大理琨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黄瓜 营二组18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大理琨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黄瓜 营二组189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编号:DLKX-(2025)-12 1.2项目名称: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选取服务 1.3招标范围:永平公路分局2025年度工程项目计划下达的单个或多个工程财务决算审计 服务。 1.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由招标人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完 成项目招标范围内所约定的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内容) 1.5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共分为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商业信誉: (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 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 满的除外)。 2.1.2.2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事务所) 执业许可。 2.3.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2.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参 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2月20日08时30分至20252月26口17时00分(北京时间)。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及邮箱)。 3.2获取地点:通过大理琨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邮箱:1730493789@qq.com 提交上 述资料扫描件。请先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审核情况,文件领取表及填报报名登记 表、磋商文件获取细则等确认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料审 核通过,供应商缴纳文件费用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3.3获取方式:邮件方式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4.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3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 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平公路分局采购监督小组,电话:1351872040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平公路分局 地 址:永平县博南镇新光东路117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琨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黄瓜营二组189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7304937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O (盖章) 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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